自從懷孕那刻起,我一直認為月子中心是我做月子的好選擇!但是,在我322週早產時,我原定的月子中心沒有位置給我,而後續有位置了之後,卻以早產兒周數不足不願意收!就這樣我第一次生產只能在家,吃著原本已經訂好的月子餐,在家全都只能我自己來,沒有人可以幫我!老公又遠在金門,有接觸到我坐月子的只有那5天的產假! 對於婦產科月子中心這樣的回應,我不免好奇難道都沒有一個法規準則規範嗎?直到我寫信詢問衛生局才給我合理的答覆!原來,月子中心正確名稱應是「產後護理之家」,而且法規也有相當嚴謹的規範,所以以高雄來說合格的產後護理之家(月子中心)只有區區15家,而該所打著可做月子名號的婦產科或月子中心,在衛生局的訪查下辯稱因院內產婦生產,要求有休息位置,因此設立的獨立空間!衛生局人員回覆我,簡單來說許多沒有合格的產後護理之家,打著做月子的名號收產婦,但實質上就是只有飯店功能而已,聽到此我心涼了一半,覺得自己拿大把錢卻不一定能有完善的照護,感到難過!畢竟第一胎甚麼都不懂!好在衛生局人員提供了我可以查詢合格名單的方法,並且也告訴我月嫂也可個不錯的選擇!查詢高雄市衛生局→關於我們→業務科室→健康管理科→產後護理機構專區→高雄立案產後護理機構106年高雄市立案產後護理機構(106年6月27日製表)105年衛生福利部公告產後護理機構評鑑結果名單(pdf)全台灣的都可以看得到唷~不過是105年的,不知道106年有沒有異動!另外,網站內也有詳細的定型化契約可供參考!高雄市的產後護理機構收費標準也有一定的規範!希望第一次坐月子的媽咪可以依自身情況,適當的選擇好坐月子的方式,如果要選擇月子中心也盡量在合法的規範內!祝大家生孩子愉快!! 如果有喜歡我們就快來小嘴巴與藍媽咪の生活雜記粉絲團幫我們按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