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頭下腳上摔死女童,只因孩子哭鬧不耐煩…台南一名有執照的林姓保母,去年照顧1歲4個月大的女童,只因為女童哭鬧,她不耐煩就把女童頭下腳上抓起摔到地上,最後女童送醫不治…根據聯合報新聞報導,台南市一名有執照的林姓保母,去年初照顧受託的1歲4個月大翁姓女童,因不耐女童哭鬧,竟將她頭下腳上抓起摔在地上,女童頭部重傷,住院月餘不治,台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林女有期徒刑13年,須賠償女童父母433多萬元,可上訴二審,女童父母受訪時表示,女兒的命是無價的,無論多少賠償都換不回,「政府應該先保障小孩的生存率,再提高生育率!」「現在手機裡依舊滿滿的女兒照片,半夜想起女兒,還是會窩在被窩裡哭.」翁先生說,他們都想趕緊結束漫長訴訟,回歸正常生活,妻子也要調整體質備孕,期盼能有下一個新生命.但林女認為13年判刑太重,提起上訴,檢察官也認為本案不應以傷害致死罪,而是以殺人罪論刑,也提上訴,兩人還是得打起精神繼續面對二審官司.民事求償部分,孩子對每位父母來說都是無價的,無論賠多少都換不回女兒的命,不過他們尊重法官判決,傾向不上訴,但仍需與律師討論. 兒福聯盟也於網站上有些關於受虐兒童的問題:大家都說不能打小孩,那要到底要怎麼管?我的小孩為什麼我不能管呢?家長絕對有權利也有責任管教小孩,但是管教不等於打罵.管教的方式有很多種,打跟罵只是其中一、兩種,而且往往是效果難持續、副作用又特別多.家長需要了解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才能對症下藥,這真的不是一門簡單的學問,當父母也是需要很多的學習與成長,您可以透過書籍或向別人請教來學習管教孩子的新方法.如果發現孩子身上有傷,可以打給你們嗎?如果您發現有兒童或少年疑似受虐成傷,您可以直接撥打「113」,向接線人員進行通報,通報者的資料是受到保密的;您也可以來電本會,請本會代為通報.為了及時協助受虐的孩子,請盡量提供詳盡的資料,包括孩子的姓名、年齡、住處、受虐情況與時間、地點、施虐者姓名與通訊資料等,您的資料也是保密的.(詳見兒福聯盟網站) 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也無法選擇是否能脫離被施虐的環境,也太過弱小無法反抗父母,請給孩子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如果發現有疑似被虐待的孩子,你的一個雞婆行為,可能拯救了一名孩子… <媽界Google:媽咪說>iOS請按此>>http://apple.co/1zEGgXMAndroid請按此>>https://goo.gl/izSq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