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過敏反應可以產生各種不同的症狀且可能波及到全身各部位.發生在呼吸系統,可以引起氣喘、鼻子過敏、及眼睛過敏.發生在腸胃道,則可能會產生腹瀉、噁心、嘔吐、腹痛和絞痛等症狀.發生在皮膚,則會產生癢感、異位性皮膚炎、蕁麻疹、甚至造成血管神經性水腫.而在罕見的情況下,有些病童會產生休克.診斷是否會對某一種食物產生過敏反應,須由下列四項決定:1.詳細而完整的過敏病史2.食物過敏性皮膚試驗3.血清中食物特異性免疫球蛋白E抗體檢查4.食物激發試驗目前最標準的診斷方式為雙盲安慰劑控制的食物激發試驗.此雙盲試驗除了可確定是否有對食物的不良反應存在外,尚可用來監測追蹤已證實食物過敏病童其現階段的食物過敏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