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的不良反應被定義為,當標準劑量的藥物為了疾病的預防、診斷、或處置而被經由適當的途徑給予病人使用時,病人對這一藥物所產生的任何有害的或非預期內的一種反應.有些藥物的不良反應是任何人皆可能發生的,有些藥物的不良反應則只發生於特殊敏感體質的病人.所謂藥物過敏是指對特定藥物產生一種由免疫學機轉所媒介的藥物不良反應,藥物過敏反應具有藥物特異性,與再次接觸同一藥物的復發性. 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在日常的醫療業務執行過程中是相當普遍的.在法國的一項研究裏,有2067位年齡為20至67歲的成人參加一保健中心作健康檢查,其中有14.7%的受檢者有對一種或一種以上藥物產生全身性藥物不良反應的可靠的病史.在一個針對5568位住院病人的瑞士研究報告中,有17%的住院病人曾對藥物產生不良反應.在內科的住院病人裏,約有0.1%會發生致命的藥物不良反應,而在外科的住院病人則有0.01%會發生.造成致命性的藥物不良反應,主要包括:抗生素和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至於麻醉進行中所發生的藥物(肌肉鬆弛劑、全身麻醉劑、和鴉片劑)不良反應,雖然較少見(約6000個病人當中會有1個病人於麻醉進行中發生),但是一旦發生的話,則會有致命的危險,約有6%的病人會因此而死亡.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