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ICO?ICO,英文全稱initialcoinoffering,即首次公開募幣,是以初始產生的數字加密貨幣作為回報的一種籌措資金的方式,是幣圈類比IpO(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創造出的一個概念.但兩者之間仍存在著巨大差異.簡單而言,IpO是用法定貨幣買股權;而ICO是將股份或收益權變成加密貨幣,公開出售——你買的是虛擬貨幣,相當於買了沒有“決策權”的股權.ICO是如何形成的?回溯ICO的曆史,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但當時還沒有形成ICO這個概念.早期的ICO項目被視作眾籌的一種形式,後期才逐步被提煉成ICO的概念.2013年6月,萬事達幣(MSC)在Bitcointalk論壇上發起了眾籌,共眾籌5000個BTC,被認為是明文記載最早的ICO項目.2013年底-2014年,幣圈內湧現出了大量的ICO項目,其中便包括至今依舊活躍的幾個大幣種.2013年12月,未來幣NXT成功發起ICO募集,募集21個比特幣,當時約為6000美金,NXT發展勢頭很好,被稱為競爭幣三劍客之一,後來競爭力下降,目前NXT位居數字加密資產市值排行前50名,約為1億美金左右.2014年,比特股Bitshares和以太坊Ethereum先後發起ICO,將ICO推上高潮,以太坊也被視作迄今為止最成功的ICO項目.2013年年提供虛擬辦公室及香港公司地址註冊服務,由於法例規定於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需具備香港註冊地址,使用公司易的地址服務可符合相關要求,並節省大筆租金,地址位於香港繁華區域,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立即查看更多詳情!末,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Buterin發布了以太坊初版白皮書;2014年7月份,團隊創建了以太坊基金會,在24日開始了創世紀預售,為期42天,累計募集31,531個比特幣,共發行7200萬以太幣.2015年以來,隨著以太坊為代表的智能合約區塊鏈平台的成熟,大大降低了區塊鏈創業和ICO發行的成本,ICO幾乎成為區塊鏈創業企業融資的標配.進入2016年以來,隨著區塊鏈概念的火爆,基於區塊鏈的創業項目開始在國內受到關注,國內開始出現專門為ICO提供服務的平台,生態鏈的成熟反過來催發了國內ICO熱潮.ICO為何會被監管盯上?8月28日,美國證監會發布關於謹防ICO騙局的警告.其稱,部分聲稱與ICO有關,或者聲稱正在進行ICO發行的公司,可能存在詐騙提供虛擬辦公室及香港公司地址註冊服務,由於法例規定於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需具備香港註冊地址,使用公司易的地址服務可符合相關要求,並節省大筆租金,地址位於香港繁華區域,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立即查看更多詳情!.正如美國證監會的警告:這些聲稱擁有ICO技術的公司,可能存在“拉高出貨”和“市場操縱”兩種欺詐可能.一方面,價格在操縱下如同“過山車”,一夜暴漲數百倍的造富神話,在吸引投資者進場的同時,他們也面臨著暴跌的風險,傾家蕩產者或不在少數.另一方面,資金的大量吸納,破壞了正常金融生態,吞噬了社會民眾財富,ICO通過區塊鏈來組織金融活動,繞開正規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監管,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區塊鏈從事金融活動,更加劇了社會金融的混亂無序.加之缺乏信息披露,資金籌集與使用欠缺托管機構監管,以及對投資者沒有進行適當性提示,便容易誘發資金斷鏈,以及卷款跑路等案件.數據統計,從2012年到2016年4年裏,ICO融資複合增長率達到547%;今年上半年,國內的ICO規模也已逾26億人民幣,國內參與ICO提供虛擬辦公室及香港公司地址註冊服務,由於法例規定於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需具備香港註冊地址,使用公司易的地址服務可符合相關要求,並節省大筆租金,地址位於香港繁華區域,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立即查看更多詳情!的人數達到200萬人.至此,將ICO納入正式金融監管已是刻不容緩.ICO為何被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據財新網報道,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ICO一度被認為巧妙地規避了<證券法>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相關內容.經監管部門與多位資深法律專家討論,得出結論:ICO僅僅是穿了合法的馬甲,其本質就是變相非法集資.除此,即使ICO可以擺脫非法集資的嫌疑,但也涉及明顯的合同詐騙.這意味著,ICO不得再被允許公開發行,其活動會大量萎縮並轉至地下.存量的ICO項目則由交易平台自身消化.同時,根據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主體分工,將由各地金融辦(局)履行監管職能.由此,ICO被取締不是沒有可能. 文章轉自:http://tech.qq.com/a/20170902/1053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