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莊嘉億受入監服刑女友所託,照顧她4歲的女兒,卻徒手、拿毛巾和鐵棍等物痛毆,打到女童右腿骨外露,活活被虐死.新北地院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莊死刑,莊母劉禎梅也因共犯身分被處無期徒刑,雙雙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今開庭,莊因法律扶助基金會臨時更換律師,無從實質辯護而延期,遲到的莊母則稱自己「一隻眼青瞑(眼盲),不知道女童病情嚴重」.一路協助被害人善後的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今也到場旁聽,她對於法扶會指定的辯護人直到今天才接受委任,覺得離譜;她認為被告也有訴訟上的權利,既然原本委任的律師「衝庭」,法扶會也應儘早找人銜接,而不是造成訴訟延滯、浪費時間.法官開庭時也覺得不可置信,詢問「庭期不是一個月前就定了嗎?」. 4歲的女童生父與生母沒有結婚,生父也一直沒辦認領手續.檢、警調查,女童被母親託付給莊後,未受到好好照顧,滿嘴蛀牙造成咀嚼不便、進食困難,卻被莊當成不愛吃飯,以打罵方式管教逼迫.2017年10、11月間,女童3度被莊男痛毆,臉、腿、臀等部位瘀傷,右大腿甚至嚴重骨折,骨頭刺穿皮膚、暴露.莊的母雖發現女童受重傷,但擔心虐童案件曝光後,通緝中的兒子也會被發現,放任她傷勢惡化,甚至向訪視社工謊稱女童不在家,延誤就醫時間和機會.女童去年11月22日因敗血性休克死亡.落網時,莊坦承動手,但後來又改口否認,將責任推給曾試圖燒炭自殺的母親,稱母親是畏罪燒炭;莊母雖然也將責任往身上攬,但檢察官認為有異,進一步訊問,不但家人指稱莊有動手,母親才說出燒炭是不捨兒子進監獄就一去不回,才會選擇一起赴死,燒炭也是兒子提議的. 莊與莊母涉犯傷害、妨害幼童發育和遺棄等罪.此外,2人明知女童生前受有嚴重骨折等傷,已日漸虛弱、進食趨少,再不治療恐有生命危險,但因為擔心犯行曝光被究責,未能緊急送醫救治,甚至還阻礙社工訪視,已構成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一審認定2人是殺人共同正犯.今天開庭時,莊嘉億一語不發,新受委任的律師因沒律見,手上也沒資料,無法實質辯護.法官詢問莊母劉禎梅是否答應照顧女童、不願讓女童外公與外婆照顧?她回答「是我兒子叫我這樣說的」,自爆「我想把她送走」,頻頻跳針說自己眼睛看不見,不知道女童已經傷到腿骨都露出來了,還說不敢求救、找社工,就是擔心兒子被抓去關.劉禎梅寵溺兒子,不斷說「我的想法就是兒子不要在我面前被抓」,死者的阿公、阿媽聽聞,喃喃抱怨「別人的孩子死就沒關係?」. 告訴代理人林鈺雄說,莊嘉億完全不管女童的腿骨已經露出來,她臨死前竟還遭摑掌,相驗報告顯示女童的屁股以呈「皮革狀」,可見死前遭受多麼嚴重的凌虐.而劉禎梅具保證人地位,她今天的回答完全避重就輕,犯後態度惡劣、無悔意,請求高院駁回兩人上訴. 男子莊嘉億答應照料入監服刑女友的4歲女兒,卻徒手、拿毛巾和鐵棍等物痛毆,打到右腿骨外露,人被活活虐死,同住的莊母劉禎梅一味護兒.一審時,莊遭判處死刑,劉禎梅則遭處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記者王宏舜/攝影一路協助被害人善後的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中)今也到場旁聽,阿公感慨孫女都沒看過醫生,就這樣「痛死」.記者王宏舜/攝影 更多的新聞就在﹝聯合新聞網﹞本文由<udn>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原文連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