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彰化縣1歲女童涉嫌遭虐,彰化地檢主起訴劉姓男子.報系資料照 虐童案件層出不窮,彰化縣一名女嬰疑似從出生就遭人虐待,一歲時被診斷發展遲緩,劉姓父親涉嫌強迫她走路復健任由她跌倒,還將她摔在桌上造成顱內出血,劉妻看女嬰不斷嘔吐才將她送醫,醫護人員發現女嬰一歲多只有六公斤,全身還有多處外傷,檢警介入調查,彰化地檢署今依家庭暴力傷害等罪嫌起訴劉父,建請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女童出生一個月就曾顱內出血送醫,當時還出現左眼眶熊貓眼、眼周與左臉頰等處瘀青,疑似有嬰兒搖晃症候群傷害,治療兩周後才出院,去年2月間女童異常嘔吐、嗜睡,醫院檢查發現她臀部、左右下肢、背部、兩頰都有新舊傷,又新發現有顱內出血,高度懷疑女嬰受到不當對待.家屬指出,劉男曾與父母提過出養女嬰,雙方發生爭執,劉男一氣之下將1歲多的女兒丟在桌上,女嬰因此嘔吐多天,但擔心小孩身上有傷,起初不讓她送醫,去年2月22日才住院治療,劉男事後指出,數月待業在家負責照顧小孩,僅避重就輕承認照顧女兒學步放任她走路撞到頭. 起訴書指出,劉妻去年過年帶小孩回娘家,外婆發現兩個孫女身上有瘀青,劉妻稱,劉男會因小孩哭鬧而打小孩,劉男也曾在臉書上發文與友人爭執「怎不叫警察來抓我打小孩呢?」友人回應「你一直打小孩你老婆自己說打小孩打到二寶不能帶出門」、「只是社會局還沒發現而已...」等語.檢方審酌劉男無視女嬰年幼,動輒拳腳相向,造成女嬰顱內出血、各處瘀傷,忝為人父,且事後為掩飾犯行,阻止家人將女嬰即時送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劉妻則否認也對女兒施虐,因罪證不足,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彰化縣社會處指出,此案還在司法程序中,評估各種條件女嬰還不適合回家,目前已將女嬰安置在「適當安全處所妥善照顧」. 更多的新聞就在﹝聯合新聞網﹞本文由<udn>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原文連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