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到4歲育兒津貼今年八月前已經停止領0-2歲育兒津貼的‼️要自己提出申請喔!‼️申請時間8月1日到9月30日⚠️補充一下2-4歲育兒津貼之前在還沒確定上路時,的確一度有說之前領過的不用再繼續申請,可以直接銜接,但是目前公布的是:「只要你在今年八月之前,已經停止領取0-2歲育兒津貼的,就是要自己提出申請」,大家一定要記住申請的時間,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請領資格: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滿2歲到103年9月2號以後出生的幼兒(未滿2歲目前在領育兒津貼的就不用重覆申請囉~✔️家戶綜合所得未稅未達20%(有排富條款)✔️自己帶、或是讀私幼(讀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化就不能領取囉~)✔️沒有「正在領」育嬰津貼(如果還在領育嬰假,但是已經領完六個月六成薪的,還是可以申請喲~)🔴應檢附文件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2至4歲育兒津貼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地點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上列文件,到幼兒戶籍所在地的下列地點提出申請:✔️臺南市:請直接洽詢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詢問申請地點.✔️高雄市:請親送幼兒戶籍地之區公所或郵寄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嘉義市:請親送或郵寄至聯合里辦公處.✔️其他縣(市):請親送或郵寄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發給基準✔️一般家庭:每名幼兒每月發給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該名幼兒除原有的2,500元外,每月再加發1,000元,共計3,500元.🔴撥款時間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育兒津貼全國通用(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全國教保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