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昨天指出,保母若育有六歲以下幼兒,收托規定嚴苛.記者林伯東/攝影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表示,保母人力嚴重老化,但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育有六歲以下孩子的保母收托人數需砍半,如有兩名六歲以下孩子的保母,則無法進行收托.台中托育人員發展協會代表李保母昨天聲淚俱下表示,「保母生小孩好像一種罪.為了這個規範,甚至只能墮胎.」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上路實施滿一年,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昨天指出,政策有兩大漏洞,亟待修法解決,一是居托中心欠缺法定地位,各縣市沒有統一標準;另外,過半保母年齡已超過五十歲,保母人力嚴重老化,應放寬收托條件,給予年輕育兒保母合理的工作權保障. 台中托育人員發展協會代表李保母昨天表示,自己從高中一路到研究所都念幼保相關科系,在開始執業後四年,新規定上路,當時她有一名六歲以下孩子,且肚子裡還有一個新生命,等於養育了兩名六歲以下的孩童,造成她無法再接受托育.而後李小姐懷上第三胎,但等待孩子長大的過程,她無法進行保母托育工作,於是只能忍痛墮胎,沒有收入的她更只能讓老公負起經濟重擔,想到忍痛墮胎、終止妊娠,她說到一半時更激動落淚. 今年好不容易等到兩個孩子都六歲了,準公共化保母政策卻限制多多,除了規範收托名額,且規定一名孩子僅能收一萬五千元費用,副食品費用必須在一千以內等.李小姐說,大人吃早餐一個月可能就不只一千元,小孩子吃兩餐加點心只給一千,根本不可能做到.她也說,兩歲以上兒童通常就可送到托兒所,因此保母收入僅剩下兩名孩童,收入扣掉支出可能連一半都不到,這樣要怎麼讓年輕人加入這個產業?因此她決定退出準公共化的保母體系. 劉毓秀指出,台灣低生育率解套無門,唯有讓每一個願意生養小孩的家庭養得起兩個小孩,才能改善「國安危機」,但在台灣,一分薪水難以養活四口之家,導致父母親皆須就業,因此可靠又能就近托育的保母非常重要.為了讓大家願意生養小孩,政府一定要正視. 更多的新聞就在﹝聯合新聞網﹞本文由<udn>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