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與獎勵,都要讓孩子知道具體的原因和目的是甚麼?人在群體中生活,遵守群體的習慣與法律,不僅是為了尊重他人,更是達到了保護自己的目的.家庭是人最初接觸的群體,只要是一個群體,有懲罰與有獎勵,都是很自然的約制與讚揚行為,只要父母讓孩子明確的知道,具體的原因與目的是甚麼?而不是變來變去,讓孩子無所適從.父母要用規矩來教養孩子,而不是用情緒來折磨孩子,當孩子要靠猜父母的心情來過日子時,那不是健康家庭的氛圍,自然不容易養出身心靈健康的孩子. 一個家庭要如何訂立懲罰與獎勵呢?可以從這幾個方面考量:一、具體可行而合理的制度我們小時候父親要鼓勵我們用功讀書,訂定了月考前三名的獎金制度.當孩子進入小學後,我依例辦理,婆婆知道後不但連同發放獎勵,還加碼鼓勵孩子,只要有好表現得到獎狀,每張獎狀都可以得到一百元,月考成績一百分,也可以得到一百元.有人說不應該用獎勵來鼓勵孩子讀書,怕孩子一旦失去獎勵也會失去動機,獎勵要啟動的不僅是動機,更是孩子要努力追求的榮譽心,而且我們也會跟孩子分析人為什麼需要讀書,也帶著孩子一起閱讀.學業成績好的人在校外也可以申請獎學金,諾貝爾獎金的鼓勵是學術界的一個標竿,在工作岡位上表現最優秀的人,也可以得到更高的績效獎金.讚揚與鼓勵優秀的行為,並沒有不對,而是給的獎勵要具體可行而合理.幼子讀小四時說:「OO媽媽說如果他考到第一名,就要給他一萬元,可是他平常成績不好,上課也不認真,所以他覺得他媽媽也只是隨便說的.」孩子如果成績不好,父母不是要給重賞誘使孩子讀書,而是應該協助孩子找出書讀不好的問題,才可以對症下藥.孩子很聰明的,父母突然要給重賞,其實孩子大多覺得是信口開河,那不如把心思花在幫孩子找出學習的障礙或困難,讓孩子產生積極學習的熱忱.不管是獎勵還是懲罰,都要合理而具體可行,孩子才知道努力的目標在哪?該遵守的規矩與界限又是甚麼?父母自己也要遵守約定,不可以變來變去,這不僅是尊重彼此,更是誠信.二、孩子該做的事不獎勵、孩子還做不到的事不能懲罰獎勵孩子是要讓孩子明白天道酬勤,孩子在努力爭取好表現,在付出與學習的過程中,可以感受到自己的能力在進步與成長,這樣才不會辜負時光的流轉.但是孩子該做的事,不需要給予獎勵,比方說寫好功課做好分配的家務,這是他做為自己和家庭成員該盡的責任和義務,同樣的,孩子還做不到的事,不能懲罰.孩子犯錯,如果是因為他還沒有學會做這件事,父母不應該懲罰孩子,而是要教導他正確的方法,畢竟,還在發育中的孩子,身心靈都還沒有成熟,父母要多些耐心與等待,觀察孩子的能力進展到哪裡?三、父母該給孩子的愛,不是懲罰或獎勵父母該給孩子的愛與關懷,是本來就應該要給予的,而不是變成懲罰或是獎勵的項目.每一個父母,都是在做了父母之後,才學習如何當一個稱職的父母.身為父母,我們也常常會犯錯,孩子對我們的包容心,不比我們對他的耐心少,而孩子對於愛的渴求,更超過了父母的想像.畢竟孩子要在愛中學習如何去愛與被愛,當他感受到父母的愛時,才會覺得自己是值得被愛的,才會慢慢地學習愛自己,所以,父母不能因為孩子表現的好壞來決定要不要愛孩子.愛孩子,是父母該盡的本分,而不是教養孩子的手段,更不能以收回愛當作對孩子的威脅和懲罰.不可以剝奪給孩子精神的愛來做懲罰,也不可以給孩子更多物質的愛來做巴結.親子之間的愛要正常的交流與互動,多跟家人聊天談心,說說彼此的想法,讓家人之間可以多了解彼此,而發揮截長補短的力量,支持與支援對方.懲罰與獎勵,只要是合理又具體可行,會讓家人相處起來更和諧與容易.多關心孩子的身心發展,身心健康的孩子,會希望自己有好表現來證明自己在長大,多訓練與讓孩子多嘗試沒做過的事.當孩子的學習版圖愈來愈大,能力愈來愈強時,洋溢在孩子臉上的自信,正足以輝映父母臉上的笑容.親子要相愛,不難,只要父母訂定好自己也可以遵守的生活規範,孩子在安全又安心的環境中,就可以安然又愉快的成長.不管孩子的表現很好,還是表現不如預期,他都是需要你善待的孩子.在金石堂網路書店已可預購我的新書讓我們一起優雅的教養孩子新書79折優惠中 本文由尚瑞君之愛‧傾聽‧解讀心,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