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路上巧遇前任公司的女同事,因為過去在公司裡還蠻有話聊的,加上好幾年不見,於是我們就這樣站在街頭聊了開來.談話當中,我驚覺她跟交往十年以上的男友依舊是戀愛進行式,並未進入下一個人生階段,但她們其實都已年過五十歲,於是我便好奇地問起他們倆的未來規畫:「你們交往那麼久了,還在享受戀愛的感覺、不想結婚啊?」 這時女同事才道出這段用心良苦的不結婚緣由:「其實是因為我男友的媽媽生病多年,是需要人照顧的那種.男友考量到我若是嫁到他們家,可能便要接下照顧媽媽的工作,生活從此大改變,勢必會讓我很委屈,所以他認為,與其如此不如就維持交往現狀吧!至少現在的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不會有從他家庭來的沉重包袱.我想想也是,很感謝他總是顧慮周到.」聽完女同事的話,我對她的男友默默留下好印象,一個男人能為女人這樣設想,還真的挺不容易的呢!「盡孝道」應是出自個人,而不該將責任轉嫁給他人碰巧最近也聽到一個男方長輩需要照顧的例子,但思維跟做法與前述例子則完全相反.這位太太因為懷孕,所以換了一個離家較近的工作,而這份工作為固定下午班,需工作到晚間11點,也因此平常白天便成了她的補眠時間.誰知道換工作後不但沒有變輕鬆,反倒成了她惡夢的開始. 「我公公行動不便,需要人照顧三餐及作息.但是自從我換工作後,老公的弟弟竟突發起奇想,認為可以省下白天看護的費用,只因為我白天在家,於是就擅自將看護辭掉.但是他卻沒想到,我懷孕又要上夜班,我也需要休息啊!怎麼會認為我可以照顧公公呢?」 然而因為看護被無預警的辭退,老公只好要求她暫時忍耐一下照顧公公.於是剛換工作那段時間,她除了要適應新工作外,白天還經常在睡夢中被公公的聲音嚇醒.可能因為久躺不舒服想翻身,也可能因尿布濕了或排便,公公經常用嘶吼的方式叫喚她,但這些工作對於一位孕婦來說,不管是體力還是壓力都負荷頗大,畢竟要動手幫一個男人翻動身體、處理穢物,一般人都可能做不來了,更別說是懷著身孕的女人.就這樣撐了兩三個月,聘請看護的事情依舊沒下文,而她身心已經瀕臨崩饋邊緣,不得已只好跟老公下最後通牒:「你們再不請看護來,我也沒辦法這樣每天體力透支了,那乾脆從今天開始,大家就輪流照顧爸爸吧!」 想當然爾,一聽到要輪流,老公的弟弟便迅速聘請到看護.「結果,小叔私下就抱怨我愛計較且不孝順,那他要不要試試看一邊工作、一邊自己照顧爸爸呢?對自己的爸媽盡孝道是應該的,但他是把責任推給嫁進門的媳婦,這樣應該不對吧!而且我老公竟然就任由他弟弟這樣,讓我懷孕過程超不開心的,我氣到不想跟他講話!」錯誤思維影響婚姻關係同樣是需要照顧長輩的例子,一邊認為娶進門的就是自家人,理應共同擔負照顧父母的責任;一邊則覺得盡孝道是自己的責任,不該以婚姻為藉口,把責任轉嫁到配偶的身上.也因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便會讓當事人產生不一樣的感受與結果. 雖說家人需要照顧,大家各自在能力範圍內提供一己之力是一種互相體諒,但是如果看待事情的角度有偏頗,把配偶的協助視作理所當然,甚至直接分配給她,這會讓嫁進門的妻子深覺不受尊重,因此而影響夫妻關係.當自己父母需要人照料時,若希望配偶能協助也應有正確的觀念:當父母需要照顧時,你第一優先要考慮的,應該是自己及手足之間的能力有多少,畢竟父母是跟你們有血緣關係,且對你們有養育之恩,而你的伴侶不該與你們的義務相當,「盡孝道」的內容也不應被要求一致. 伴侶對你的父母只要作到基本的尊重,就算是盡孝道,至於你的父母若需要人貼身照料,除非是經過權衡後出自她的自願,否則便不該把這責任強壓在她的身上.如果經過討論跟現實評估,伴侶願意擔負起照顧你父母的重責大任,那麼你及你的手足都應該心存感激,而不該視作理所當然.當伴侶願意照顧你的父母,不代表你可以把全部的責任都丟給他,因為生病的是你的父母,找出時間陪伴及照料長輩是你們應盡的義務. 當伴侶不能擔負起照顧你父母的責任時,你跟家人都不應該視他為萬惡不赦,畢竟他只是允諾愛你、照顧你、不離棄你,並沒有允諾你要從此放棄自己人生,變成居家照顧者,而這工作甚至連為人子女都不見得能做好,又何況是你的伴侶. 如果沒有人可以擔負起照顧父母的責任,那麼就把他交付給專業人士吧!不管是身為子女的你們或其配偶,都必須建立一個觀念,不能照顧父母不代表不孝,不關心父母才是不孝.所以請試著放過自己跟配偶,有時候對長輩來說最好的照料,反而是委託給專業人士或專業機構,請相信你已經盡職了,相信長輩也必能體諒.部落格: https://shu12257.pixnet.net/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