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瞳鈴眼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是權利的主體,不是國家、父母的附屬品❗按讚分享用愛教出快樂的孩子尊重同理心 衛福編編今天來跟大家介紹兒童權利公約~這些都是超重要的觀念喔! 對衛福編編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尊重」以及「同理心」,我們不必靠威嚇或是羞辱來控制孩子,而是以情感連結與動機培養,讓孩子懂得自律合作,並且親子間加強親密與支持性唷~ 衛福編編也知道,很多事情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不輕鬆......編編也了解,不同的個案,會有不同的狀況,方法也會有差異,但相信「尊重」這個觀念是通用的~ 編編也再次跟大家說明,所謂尊重兒童權利並不是不教導孩子或是放任孩子,不管是大人小孩,只要是人,都可能犯錯,能在孩子犯錯時適時的教導,讓他有同理心,知道這樣不好,也是很重要的呢~ 衛福編編提醒大家,不用一下就給自己太大的壓力,覺得不馬上做到不行,也不要因為自己不小心有點失控而感到灰心,不管是大人、小孩,我們永遠都在學習,最重要的是我們秉持的心,秉持著「同理心」、把孩子當成一個個體「人」尊重,一天一點一點的進步,也是很棒的喔!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是權利的主體,不是國家、父母的附屬品⭕兒童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兒童有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兒童有休息、休閒和遊戲的權利⭕兒童有不受歧視的權利⭕兒童有跟父母同住的權利⭕兒童有受保護的權利⭕兒童有受教育的權利⭕兒童有不受體罰的權利 成人應適當地引導兒童行使這些權利,一同為全國兒童及少年打造更友善的發展環境~ 衛福編編分享時間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擁有發表意見、保護個人隱私、休息和遊戲等權利,父母必須尊重孩子的意願. 兒童權利公約也指出,所有未滿18歲的孩子在接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人的照顧時,都有權受到立法、行政、社會及教育措施保護,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疏忽或剝削. 世界上已經有196個國家簽署兒童權利公約,台灣也在103年11月20日,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使我國兒少相關法規更臻完整. 請大家一同為全國兒童及少年,打造一個更友善的發展環境???? 對衛福編編而言,互相尊重、溝通是最重要的,若只是用強硬的手段逼迫而不溝通,真的不好RRR~~~ 照顧和教育孩子不是任何一方照顧者單一的責任,互助合作,以尊重為出發點,才是最棒的唷~正向教養,用愛教出快樂的孩子!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https://crc.sfaa.gov.tw/crc_front/本文來自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