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暴力法律上可以訴請離婚嗎?總是因為一點小事就被責罵、被嫌棄;覺得丈夫和他的家人處針對,每天壓力都好大,好想逃離這樣的生活.但是,言語上的暴力,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嗎?言語暴力法律上是「可以」離婚的無論是丈夫本身還是他的父母子女,只要有言語暴力的情況發生都能向法院訴請離婚.不管是直接發飆辱罵,或是貶低身份的漸進式洗腦,都會使受害者的精神狀況出問題.比起身體上的家暴,精神上的暴力對待才是更淺移默化的傷害. 進一步認識法律上的「離婚」離婚,在法律上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向法院訴請離婚).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只要用書面的方式,表達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並有兩位以上證人在協議書上簽名,再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是完成離婚手續.那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呢?訴請離婚為了保障一方配偶的權益,法律上規定,婚姻關係的其中一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話,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至不勘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言語暴力法律上的依據其中第三和第四項所說的家庭暴力,包含了身體虐待與精神虐待,而言語暴力就是精神虐待的一種!配偶本人、他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子的家庭暴力,都是訴請離婚的理由.我們可提出家暴保護令、驗傷單供佐證,向法院提出.離婚確實是人生一大重要決定,有時也讓人恐懼卻步.但一定要記得: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人生來是平等的,千萬別被別人左右進而貶低自己,如果在你的婚姻生活中發生了上述情況,請求助法律專業人士,別再猶豫不決與害怕,讓自己有個不再受傷的明天. ※本文由<85010-全台最多人使用的婚姻法律>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