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扶養費可以怎麼跟對方要?雖然孩子監護權歸我,但我沒在工作啊~孩子的上學費、生活費,該怎麼辦?離婚後,孩子的扶養費是一大問題,該怎麼談呢?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不也很重要!就讓專業離婚律師詳細告訴你離婚時扶養費計算怎麼算… 扶養費與贍養費大不同?!常聽到離婚時會跟對方談贍養費、扶養費,但我們要先釐清,所謂的贍養費,是指離婚之一方須支付他方離婚後,生活上所需的生活費用,這是所謂的贍養費.而扶養費,則是夫妻雖然離婚,但依照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並不因為離婚而消滅(註1),也就是說,未成年子女生活上所需之費用,就算是父母離婚了,雙方都仍有義務繼續扶養子女至成年,而這個費用也就是今天要討論的扶養費. 扶養費計算?父母各該負擔多少?原則上可由夫妻雙方自行協調,萬一無法達到共識,是可以訴請法院來裁量.而依照家事事件法,關於扶養費的請求,在訴請法院裁判前,還是得先經過法院的調解程序,目的還是希望雙方在和諧理智的狀態進行扶養費調解,畢竟真正上了法庭,針鋒相對,搞得雙方不愉快,萬一一方一氣之下又搞了個脫產,反而什麼都拿不到啊.所以,向法院訴請扶養費裁判前,仍會先進行扶養費調解程序,萬一再談不成,那我們只好訴請法官裁量.但若真的調解不成,必須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則扶養費會如何計算呢?目前我國法院在扶養費計算的方式上,通常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全國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的資料,並斟酌孩子需求、雙方薪資、財務狀況及照顧狀況,再依比例分攤,所以相較起來,扶養費調解階段雙方談的條件會是相對較彈性的喔!扶養費約定後,可以再調整嗎?那麼,扶養費談妥後,萬一過一段時間,又發現了另個問題:「小孩補習費越來越貴!生活費越來越高!」這時候還可以再要求調整扶養費嗎?答案是可以的.依照民法規定,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在孩子成年以前,倘若發生了類似物價上漲,或是孩子有特殊需求(例如:疾病),導致生活費用增加,依照民法的規定,當然可以再來討論變更扶養費,而這時候要怎麼請求呢?當然,也一樣可以依照前述方式,由父母雙方自行協調,亦或是訴請法院裁判為變更.給付扶養費的目的,既然是為了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為前提,若有任何恐影響未成年子女權益的情況,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都可以進行調整.扶養費既然是為使未成年子女在成長路上能夠獲得基本的生活照護,扶養費的請求即有其必要性,為孩子權益保障為前提,依照法律規定,亦可以適時協調調整喔!本文由<85010-全台最多人使用的婚姻法律>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