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條件之一,便是對方與第三人出軌,若是發現另一半真的出軌了,該原諒嗎?如果原諒後,還可以再用這些出軌證據來離婚嗎?蒐集到的出軌證據時效是多久呢? 該原諒出軌的另一半嗎?在民法第1053條有特別規定到,如果要以配偶與第三人「合意性交」為理由提出離婚的話,必須要沒有以下三種狀況才可以:1.事前同意/事後原諒2.知道後六個月內沒有提出離婚3.事情發生已經超過兩年有以上的狀況就算對方曾經出軌也不能離婚?然而,如果您剛好有以上這幾種狀況,就無法離婚了嗎?其實也不然,只是不能以「合意性交」這個理由請法院判決離婚而已,如果有符合其他的離婚條件,那還是可以提出離婚.而在刑法第245條也有規定,如果配偶事前縱容或是事後願意原諒另一半的通姦行為,那就不得再提出通姦罪的告訴. 原諒出軌另一半後,還能提離婚嗎?原諒了出軌的另一半、或是沒有在時間內提出離婚,其實並不代表婚姻會完好如初,也不表示以後就再也不能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了.因此,如果婚姻的嫌隙還是存在著,那還是可以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婚姻有維繫不下去的重大事由,請法院裁判離婚,以此做為離婚條件基本上沒有提出的時間限制.(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家上字第102號判決、苗栗地方法院108年婚字第186號判決參考) 蒐集到的出軌證據,時效有多久?證據其實沒有時效限制,重點是在什麼時候「提出離婚」!雖然法律有規定,要以配偶與別人合意性交為理由提出裁判離婚,要在知道後六個月內提出,但有些人會選擇先原諒對方、或是與對方協議共同再為婚姻努力.如果之後還是有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的狀況,仍然可以將前面蒐集到出軌的證據,用來主張離婚,只是可能需要搭配其他婚姻相處狀況的證據,來說服法院當初沒有提離婚事為了要繼續努力,但發現努力過後仍然婚姻仍無法維持.但要特別留意的是,也不是發現出軌後多久以後再提離婚都可以,譬如已經事隔7、8年才提出離婚,而這段時間也沒有婚姻難以維持下去的狀況,那麼法院也會綜合判斷,做出不離婚的判決.(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婚字第55號判決參考) 對方出軌該原諒他嗎?原諒之後還可以離婚嗎?2大點一定要注意不原諒對方出軌◎若有出軌(合意性交)的證據,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六個月內請求法院裁判離婚,並提告通姦罪原諒對方出軌◎ 不能再提告通姦罪◎ 若原諒對方或是沒有在六個月內請求裁判離婚,那還是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主張離婚,只是可能需要搭配其他婚姻狀況的證據說服法院本文由<85010-全台最多人使用的婚姻法律>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