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食力提供)撰文=<食力>編輯部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先生,2020年5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已針對你對<食力>提起的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宣判駁回了你的聲請,<食力>無需針對報導你關於「台鹽減鈉鹽產品驗出輻射值」一事而賠償你提出的100萬元損害賠償,也無需在四大報刊登對你的道歉啟示.僅為了257字的「輻射鹽」報導,你就對<食力>提起兩次訴訟你與立委高金素梅、核工專家賀立維等人於2017年9月23日召開記者會控訴「台鹽減鈉鹽產品含有鉀-40,並檢出輻射值超標」一事,被<食力>列入當年度食謠言排行榜,並刊載在2017年12月20日〈2千萬人都驚呆!2017年最多人傳的食謠言就是他們!〉一文中,這257字的報導文字如下:第五名「健康鹽不健康?台鹽減鈉鹽竟含超高輻射?」則是因立委高金素梅與環保人士方儉、核工專家賀立維等人指控台鹽「減鈉鹽」含有鉀-40,並檢出輻射值超標.但其實仔細看新聞就會發現,他們是用建材中鉀-40含量不得高過10貝克/克的標準,來與台鹽健康減鈉鹽中的鉀-40檢出值8.860貝克/克作比較,認為吃進人體的鉀-40應該比建材的標準還要低上許多才對,但其實鉀-40是原本就存在於人體的天然放射線,就算全年食用,所吸收到的輻射值也相當於搭乘飛機往返台北與紐約一趟所受的宇宙輻射劑量,且重點是這個檢測值並未超過法定標準.你因為這個段落,2018年對<食力>提起「加重誹謗」的刑事告訴,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食安問題本是可受公評之事,<食力>報導亦並沒有誹謗故意,因此不予起訴.但你在2020年1月競選立法委員期間,為炒作話題與個人選情,又召開記者會控訴<食力>並再次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並索賠100萬元,法院如今再次判決認定<食力>無需賠償,卻也讓我們對於你不斷興訟、阻礙新聞自由與科學價值而深感無奈.<食力>報導已善盡查證責任,也無意針對關於你在意的段落,來自2017年12月20日發佈的「戳破2017十大食謠言」專題之其中一篇文章,專題發佈目的是回顧2017年的重要食安議題,其中,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食藥闢謠專區」將「低鈉鹽含輻射」一事列為食安謠言,因為主管機關食藥署已將此列為「謠言」,且此事確實來自你召開記者會所述,食藥署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稱原能會)皆回應與澄清該產品的輻射值非常低,食用10克低鈉鹽所攝入鉀-40量約相當於食用3根香蕉的攝入量,對人體無害.相關內容也經過各大媒體刊登,<食力>遂據此引述報導.針對所謂輻射鹽事件,<食力>與你有不同的意見與看法,為了讓讀者了解事實真相而報導,文中雖提及你的姓名,是因為作為負責任的媒體,必須對讀者交代該則事件與消息之來龍去脈,但並非專門為了損害你的名譽或特別針對你個人而報導.科學是中立客觀的,勿因個人偏見而擴散恐慌輻射可分為天然輻射與人工輻射,天然輻射存在於所有物質,包含人體、日常所食用的香蕉,就連搭飛機一趟也會接受到宇宙輻射,這些天然輻射可說是無所不在.萬物都有輻射,是我們生活中無法避免的,但是只要依照正常食用,非長期暴飲暴食特定食物,其實攝取量都不會有問題.關於你控訴的「台鹽減鈉鹽產品」更是如此,以該食鹽含鉀-40每公斤約8060貝克、與建材每公斤10000貝克之規範來對比並不恰當,首先應注意到的就是,任何一個人絕對不會一次大量食用鹽巴到達「公斤」的量.此外,「鉀」能被人體代謝並排出體外,不可能在人體累積達到危害健康的程度.我們了解你是因為長期關注核能與輻射的議題而對於減鈉鹽產品窮追猛打,但是,我們也想再次強調:拋開劑量講毒害,就是在專業上耍流氓,製造社會上無形的集體恐慌.<食力>重申:我們不會因恐嚇而低頭收到律師來函要求更正道歉、對<食力>的報導提起刑事誹謗或民事損害賠償等告訴,這些對於新聞自由的恐嚇行為,我們並不陌生.<食力>自2015年創立以來,你也不是第一個同時三件事都做的人(西雅圖極品咖啡也是三冠王).但即使如此,只要你或是任何人持續發布違背事實的言論,<食力>就會持續監督並報導真相.因為,做一個負責任的媒體,我們為「真理」而服務,即使你用訴訟手段來壓制,我們也不會迫於壓力就膽怯或隱匿.最後,只能跟你說遺憾,因為在真理面前,你要的道歉,我們給不起,而且我們會持續監督你.審稿編輯:童儀展延伸閱讀:▶低鈉鹽有輻射?鉀40同位素無所不在、不該以意識形態凌駕科學來打食安!▶含鉀減鈉鹽有輻射不能吃?蔬果和人體本來就具有輻射鉀!▶減鈉鹽含放射性鉀40?台大營養學教授:減鈉鹽救命而不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