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二歲至未滿七歲之兒童,比照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可不不受臨停三分鐘限制.提案委員洪孟楷、楊瓊瓔等17人表示,美國學者研究,學齡前(七歲)兒童,日常每二十秒便需要受家長或是看護人照護及關注,且在生理及對外在環境感覺統合等能力,正屬未成熟成長期之際,更需接送者對安全維護特別注重,若要強制遵守三分鐘規定,恐怕容易在倉促之間發生意外,因而推出修法.但是此條款並非帝王條款,因為依舊受到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一至五款限制,於紅線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無論是接送兒童或者行動不便人士而臨時停車,仍屬於違規,也會被處以罰鍰. 兒童交通安全意識須從小培養此次修法雖然方便了家長接送小孩的便利性,但是兒童自己本身對於交通安全的敏銳度也必須要從小就開始教導.1.不闖紅綠燈大人們看到綠燈倒數只剩五秒,可能會想說衝一下就過去了,但對於小孩來說卻是不良示範,他們當然也會有樣學樣,如果今天接送的車子停在馬路對面,他們以為可以衝一下就過去,這當中自然提高意外的發生機率. 2.一定走斑馬線台灣如果馬路沒有非常大條,常常可見大人不走斑馬線穿越而行.但對於小小孩來說這會使他們困惑能做與不能做的標準在哪裡?因此以身作則只走斑馬線穿越馬路,絕對能大大提升對兒童的保護. 3.專心過馬路(走路)小孩子喜歡在過馬路的時候蹦蹦跳跳,切記要告訴孩子過馬路時必須要專心,不可以玩遊戲也不可以低頭,甚至還要觀察有沒有車子撞過來.如果不得以走在馬路邊時,除了一定要讓孩子走在內側外,不邊走邊吃東西或玩遊戲、走馬看花等等都是很重要的課題. 延伸閱讀:﹝媽媽手作﹞交通號誌DIY,小車迷的第一台交通安全課﹝有影片﹞女童站車後遭輾!交通安全意識須從小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