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中時電子報」) 新北市烏來區一名40歲簡姓男子,去年八月與6歲兒子一起到溪邊捕魚,沒想到兒子落水失蹤,而且在10天後才找到遺體,簡父因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事實上,簡的大女兒前年才在同地遭水沖走且溺斃,接連兩年失去兩個孩子,簡父為此傷心不已.此次兒子溺斃,簡父認罪且多次向前妻道歉並獲原諒,獲輕判5個月. 簡父為原住民,育有三個孩子,由於山上沒有收入,當天想捕魚來貼補家用並為母親補身體,6歲兒子見狀吵著要跟,簡父拗不過兒子只好帶著同行.簡父表示,自己一直叮嚀兒子不要靠近溪邊,沒想到才剛灑網,回頭已看不見兒子.簡父以為兒子跑回家,但問了附近居民都沒看到人,這才趕緊報警!警消搜尋10天,最後在下游一處石縫中找到遺體. 值得關切的是,前年簡男7歲的大女兒與表姊也到同地玩水,不料遭溪水沖走,最後只有表姊獲救,而大女兒則是三天後在3公里外下游處尋獲遺體. 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大女兒出事後,簡父也因此與太太離婚分居,在辦完兒子後事後已搬離傷心地.(▲圖片翻攝自「SETN三立新聞網」) 法官認為,6歲簡童當時對危險評估能力不足,體力也不及成年人,簡父卻粗心將兒子一人留在溪邊,加上水勢湍急,導致簡童失足溺斃.但法官考量簡父沒有前科且認罪,兒子出事後多次向前妻道歉並獲原諒,內心承受相當大的痛苦,經司法偵審後心中應有所警惕,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個月,緩刑5年,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並且需受法治教育課程2個場次. 夏日玩水需留意,謹記防溺10招!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延伸閱讀:玩水嗆到以為沒事?小兒科醫生:「乾性溺水」一樣會致命!家長們注意!游泳圈差點害死兩歲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