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女童自學五年級開始便遭受父親性侵,時間長達3年之久.女童最初顧及是父親而選擇隱忍,直到升上國三時,因父親未戴套射精在體內,擔心懷孕而詢問老師,整起案件才得以曝光! 根據檢警調查,女童父親平時在外地工作,只有休假時才會回東石住家與妻女見面.由於女童母親每天凌晨4點多就得外出採蚵,當時才念國小五年級的女童,在熟睡時遭到父親侵犯,這樣的情況從2012年7月31日開始,一直持續到女童升上高三,時間長達3年之久,共遭受父親侵犯27次. 事件因此後被揭露,原因是2015年女童升上國三後,某某事件發生後,女童據稱因父親很兇,遭到侵犯不敢告訴任何人,因此選擇隱忍,但也偏移自殘多次.次又遭父親侵犯,卻發現父親未戴保險套且射精在她體內,當天一早情緒崩潰對媽媽大吼「爸爸剛才把我當成妳」,但沒有被理會. 但女童因擔心懷孕,在晚自習時間跑去問輔導老師“如果懷孕怎麼辦”,老師進一步詢問對方是誰,女童才脫口而出是爸爸,老師驚覺事態嚴重,趕緊通報並報案後,整起事件才曝光,女童隨後也被安置寄養家庭.(▲示意圖,非膝狀) 父親到案後否認指控,稱自己長年在外地工作,平均1、2個月才回東石一次,有時當天就離開,有時會住一晚.還稱女兒都是跟太太睡,自己則睡書房,平時與女兒互動很少,不了解為什麼會被孩子誣陷. 不過根據這些跡跡證,台南高分院指出女童父親未通過測謊,加上女童,學校輔導老師,寄養家庭等人的證詞,女童父親犯行明確,依故意對少女犯乘機性交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資料來源:CTWANT,SETN三立新聞網) 每個孩子都有學會保護自己不管是男生女生,每個孩子都要了解身體自主權,不可讓外人或家人隨意碰觸,一旦有受侵犯,產生不舒服與不喜歡的感受時,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或求救.警察隊提供了4個方法: 1.當有人隨意觸碰我們的身體:只要有讓我們意識到不舒服,不喜歡,就要勇敢跟對方說“不!”. 2.當對方是家人,老師或者令人尊敬的長輩:要做身體的小主人,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摸我們的身體. 3.當叔叔或阿姨說:「小朋友我給你小禮物,你讓我看你的身體或是摸一下好不好?」或是說任何理由想要觀看或是觸摸我們的身體:請大聲說「我不要!」要勇敢拒絕,不要輕易上當! 4.當不幸遭受侵害損害:不要大哭也不要驚慌害怕,要先保持冷靜以保護自己安全為優先考量,記下時間還有地點以及對方的衣服特徵,留下證據並撥打110、113立即報案. 延伸閱讀:「我不想爸爸被關」女國中生隱忍7年揭露遭受遭父父性侵痛心!10歲女童遭受性侵懷孕,媽媽竟是幕後推手!預防性騷擾從小做起!培養這些觀念避免小孩遇上危險輕障女子遭強行拉走搭捷運,囚禁12小時當性奴…如果這樣做,是否可以少一個遺憾6歲女童公園玩耍遭受性侵,我們如何教孩子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