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媽咪拜駐站部落客-包子媽咪) 美豬爭議不斷!自從政府宣布開放美豬進口以來,引發各界疑慮,起初食藥署規定豬油製品不須標示產地,但反彈聲浪大,昨(17)日食藥署已變更規定,表示「豬油也必須標示產地」.不過標示還有分別,像是月餅、油蔥等豬油直接加工品就得標示,但若是間接加工品則不在規定中. 食藥署原本規定為「以豬脂為原料的產品免標示原產地」,不過昨(17)日卻已悄悄將其移除,換言之,豬油須清楚標示產地.綜合媒體報導,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這項新規定主要是針對「直接使用豬油的加工品」來做標示,像是月餅、油蔥、豬油炒青菜等.其餘間接使用豬油者,例如粽子,裡頭放入用豬油製成的油蔥,如此一來豬油殘留量也相對很低,因此粽子不必標示出豬油產地. 此外,新公布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中,只要有使用到豬油,都必須清楚做出標示,包含散裝食品、包裝食品、或是直接供應飲食的餐廳場所等,都要在容器或外包裝上以中文標示出原產地和屠宰地.吳秀梅表示,最慢在9月底前公告相關實行辦法,並針對業者舉辦說明會及輔導,預計明年元旦正式實施.(資料來源: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