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CMoney)民法成年下修18歲!今年8月行政院會通過民法修正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預計民國112年開始實施.然而,隨著社會風氣改變,現今媽寶數量已多到見怪不怪,曾聽過成年男子出車禍找媽媽頂罪、男女結婚丈夫卻還和媽媽同床、已經40歲卻還需要70歲母親接送上班的資深媽寶…多數20歲出頭的成年人其實都還在讀書,隨著考研究所的風氣越來越盛行,青年真正步入社會的平均年齡向上提升.既然社會對年輕人晚獨立有了相當共識,為什麼會出現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的聲浪呢? 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政府的官方說法一、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理由(圖:CMoney)除了上述三點以外,由於現今民法成年年齡為91年前(民國18年)所訂立,已和現實社會情況大相逕庭,整體人民成熟度、教育程度及相關運作也已不同於往昔.二、調降結婚年齡理由(圖:CMoney)1.落實性別平權及國際公約以往訂婚年齡男生不得小於17歲、女生15歲,男生結婚年齡則不得未滿18歲、女生16歲.為保障兒童權益及男女平等,以符合國際公約,因此修法將男女最低訂婚年齡調整為17歲,結婚18歲,男女一致,落實婚姻性別平權.2.維護青少年身心發展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18歲.因未成年人結婚生育對其健康可能造成不利影響,同時妨礙其學業、就業、能力發展與獨立性.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社會大眾的看法一、民調2015年法務部曾進行一項民調,調查民眾對於「調降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的看法,投票結果顯示:「贊成」占33.8%;「不贊成」占61.7%,其中不贊成的理由以「18歲判斷力不足,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為多. BabyHome也於今年8月行政院公布消息後,針對「18歲可自主決定結婚,不需經父母同意,是否會擔心孩子因此為愛沖昏頭」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有81%認為「會」,16%認為「不會」,可見多數父母擔心孩子衝動一時,後悔一世.父母的正反意見如下:二、反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1.18歲判斷力不足,容易衝動行事有家長認為:「20歲都不代表心智成熟了,更何況18歲.」高中剛畢業的18歲青年多數生活在同溫層中,社會歷練不足、尚未見過世面,判斷能力令家長擔心.2.18歲經濟尚未獨立現下20歲後的青年多數都未達到經濟獨立,而18歲青少年,在錢財方面更需依賴父母,因此又潛藏了以下兩個擔憂:(1)事故受害者求償無門律師劉韋廷表示:「在18-20歲之間發生的事故,父母無須再負連帶賠償責任,可能對於受害人相對較容易求償無門.」若青年無經濟能力,可能導致事故受害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2)如何擔當起照顧一個家庭的責任多數18歲青年恰從高中畢業,若馬上投入職場,也很難有優渥的薪水得以養家活口,更何況是仍繼續讀大學的學生了.3法律允許青年18歲自主決定早婚,恐會增加離婚率綜合上述兩點,在婚姻層面可能造成的結果就是青年悔婚、不堪負荷經濟壓力,進而導致離婚頻次增加.其實從現今未婚懷孕的小爸爸、小媽媽身上的困境,可以看到社會所憂慮的部分,聯合國人口基金認為:「15歲以下少女的懷孕有不可彌補的後果.這違反了少女的權益,在性健康及生殖健康上都有會危及生命的影響……更會使貧窮循環持續的存在.」青少年偷嚐禁果為愛允諾,卻未考慮到自身現有的能力是否足以背負起承諾,父母擔心法律給予孩子早婚權利,孩子未來18歲就可以不顧父母反對執意結婚. 從上述意見可以看出,社會對18歲青年仍抱持著「不夠成熟」的主觀印象,並對他們的行為負責能力感到懷疑.然而,針對不夠成熟的問題,臺大學生會會長凃峻清表示:「下修民法成年年齡,不只是法律或醫學問題,更是社會制度如何協助青年成長的問題……青年的成長,以及「社會通念對於青年足夠成熟」的認知,需要透過制度來鼓勵與培養,進而讓青年足以成熟並為自己負責.」三、贊成民法成年年齡修法1.與國際接軌認同應該要因應時代趨勢,與世界上多數國家之成年年齡同步.2.社會環境變遷物質條件改善、現代教育普及、資訊快速流通,現代青年學子較以往早熟,智力發展也較早達到成年水平.配合我國教育制度,18歲恰好是高中與大學的交界,正是適合做為獨立自主的分水嶺.且公職考試規定只要年滿18歲即可報考擔任公務員,這也間接透露出,部分學生高中畢業後,不一定會繼續升學,有可能直接投入職場、創業,但按照原本的民法規定20歲成年,就會造成職涯上的不便.此外,像是申請學貸、租房、銀行開戶這幾種大學生普遍會碰到的需求,卻都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辦理.3.權責不相符刑事及行政罰責任都規定18歲是完全責任年齡,與民法規範不同,立法委員賴品妤認為:「要說未滿20歲心智尚未成熟,因此不適合修改<民法>成年年齡,這在相關法律的邏輯是有很大的矛盾.」4.孩子本該自負行為責任不管民法成年下修幾歲,孩子都要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下修只是讓孩子及早擁有參與的權利與承擔責任.但同時,教育及文化也應為此做調整與變化,讓孩子了解權利義務的重要.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小孩遲早都要自立!民法上的成年,終究是法律上的一個數字,有的人到了30歲仍未經濟獨立,有的人卻在20歲出頭已達成財富自由.因此影響孩子是否真的成為具有行為責任的成人,最關鍵的因素仍是社會風氣與家庭教育.什麼是好的教養?這個問題的答案眾說紛紜,筆者認為好的家庭教育,不是為孩子遮風擋雨、給孩子最好的物質,而僅僅是教懂孩子怎麼「生活」,如何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做主,使孩子不會成為讀到大學,卻還需要家長打掃宿舍、出面和老師抗議報告太難的大寶寶.因此,以下筆者想要和大家討論媽寶的養成因素以及如何避免養出媽寶孩.一、媽寶養成因素1.割/除草機父母(lawnmowerparents)這是直升機家長的進化版,當父母無法無時無刻陪伴在孩子身邊了,父母便趕在孩子遇到狀況前,第一時間替孩子在前頭剷除任何麻煩.呂秋遠律師表示:「要培養自己的孩子成為媽寶,就是不斷的介入他的人生.」看到孩子受點委屈,家長就急著幫忙、找人咎責,自然會養出凡事問家長的「乖」孩子.這樣的孩子失去了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較容易用逃避的方式面對問題.2.把子女成就當成父母的成敗指標知名評論家范疇指出:東方父母「把子女當成父母成就的指標,把學歷當成子女成就的指標.」因此父母強加期望在孩子身上,甚至把孩子當作自己的「資產」,對孩子的每件事都要插手…二、避免養出媽寶的6個觀念1.不要做孩子的秘書王意中心理師表示:「應該放手給孩子做事,讓他事度承擔後果.才能訓練獨立,打破「反正爸媽會幫忙做」的心態.」2.孩子受委屈不要為他強出頭呂秋遠律師建議:「孩子在外受委屈,我們要做的不是為他出頭,而是協助他分析問題出在哪裡就好.畢竟你聽到的都只是一面之詞,他的委屈,說不定引起別人更大的委屈.你得協助他突破盲腸,其他的就交給他自己解決.」3.培養孩子的好奇心,讓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鼓勵孩子去尋找興趣、找到他願意真心花時間培養的專長.4.信任孩子,給他選擇權承接前一個方法,在安全、合理的範圍內,家長不要一味否定孩子的選擇.家長的肯定,對孩子的信心養成是重要關鍵.5.不要懲罰失敗李開復認為:「可以懲罰懶惰、依賴、逃避、不負責任等不良行爲,但是不要懲罰失敗,失敗是讓人進步的學習過程,懲罰失敗可能會挫傷孩子創造的動力,要鼓勵孩子在失敗中成長、堅強.」6.孩子不是拿來炫耀的獎盃孩子成績第一、考上明星學校,父母雖然可以和孩子一起分享榮耀,但這些獎項始終是屬於孩子的人生里程碑,而不是父母自己的,公司老闆不會因為你家孩子很優秀因此讓你升職,因此與其花時間為了和親戚朋友炫耀孩子,不如做些能真正充實自己的事.孩子的自立,需要社會的幫忙,給孩子魚吃,不如教會他釣魚國外學者蘭西(DavidLancy)指出:「「媽寶」是當代青年的一種病態,是人類社會的流行病之一.這種「病」,是由於父母太過擔心孩子,孩子卻沒有機會為自己擔心,以致情緒與心理發展不完全.」教育孩子,不是為他撐起永久的保護傘,而是教會他自己撐起傘.青年因為社會歷練不足、經驗缺乏,在日常生活中確實會遇到故種人生難題,然而民法成年年齡調降,並非國家不給予青年保護,而是要喚醒社會對青年的重視,並協助青年在成年後確實能夠自立,改善現今亞洲家庭教育被貼上媽寶標籤的社會風氣. 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降,你都要教會孩子獨立生存的能力,並且透過適當的教育幫助孩子學習負責任,將來,不論18歲還是20歲,他都會是自立的成年人! 延伸閱讀:兒子15歲死於學校,媽媽淚訴:不甘心發生這種事…台灣每年超過1萬件性霸凌,誰能保證下個不是你家孩子?全花蓮都在反卜蜂,為何它的股價還在漲?我們是否常默默支持著無良企業欺負台灣自己人…公眾人物的道德重要嗎?演藝界與政壇上最極端的2種人:有才無德VS有德無才,你支持誰?媒體正在「掏你口袋、買你腦袋」…任由財團操縱媒體、政黨買網軍帶風向,台灣人還有多少新聞可以信?「穿這麼辣,被性侵活該!」為什麼人們習慣檢討被害人?心理學解析:這2點讓我們情不自禁… 本文由CMoney理財寶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