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2016年起,一名年僅5歲的男童遭父猥褻性侵,常以手指或發條等異物塞進孩子肛門,且時間長達3年,沒想到男童弟弟也有相同遭遇,兩名男童遭猥褻的次數加總後竟高達266次.檢警在調查此案時,男童父親辯稱是管教孩子,不過其「管教方式」卻已構成性侵犯罪要件,最後依266個「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男童父親. 父惡行3年後才被揭發根據<CTWANT>報導,在2019年11月,當時已就讀國小二年級的8歲哥哥因舉止有異,經老師詢問後,男童才透露爸爸常會捏他的屁股,也會用東西塞他屁股.不僅如此,爸爸也對當時唸幼兒園大班的6歲弟弟做出同樣的事,讓校方驚覺事情不單純,認為這對小兄弟疑似遭長期性侵或性虐,趕緊通報社福機構及報警,隨後也將孩子進行安置. 以圖片、實體物品讓男童指認檢警著手調查後,因兩名男童年紀小、考量其表達能力有限,因此以圖片、器材「實體」讓小兄弟指認,才調查出父親除了指侵之外,還拿玩具或物品上的發條塞入男童肛門. 調查後發現,男童父親涉嫌從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在家中對當時5歲的大兒子脫掉衣褲並捏屁股,再以手指或發條塞入肛門,以一週2次的頻率侵犯孩子,3年下來共發生256次.此外,小兒子也表示,自己讀幼兒園大班時也被爸爸這樣對待,次數大約有10次,加總起來共266次.(▲示意圖,非當事人.)男童父稱管教,妻不知情!對此,男童父親辯稱自己是為了「管教孩子」並否認犯罪,而檢警調查發現,男童父親對兒子猥褻性侵長達3年,其妻竟完全不知情,在得知丈夫行徑後顯得非常驚訝!不過更令人訝異的是,事實上男童父親結婚多年,不論是工作或家庭情況皆正常,但究竟為何會對兩個孩子做出侵犯行為,讓人意外與不解. 男童父以「266個利用權勢性交罪」遭起訴關於此案,檢察官認為2名男童沒有理由誣陷父親,加上孩子的指證,其父「管教孩子」的說詞不被採信.而在<刑法>規定上,只要是「性器以外」的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官或肛門,就屬於性交行為,因此男童父親的行為已構成性侵罪行.另外檢察官也認定,男童父親是藉著對2名孩子的監督、扶助、照護等權勢進而侵犯孩子,最後被依266個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資料來源:中時新聞網) 培養觀念,「預防」從小開始做起!一、讓孩子了解「性」在資訊爆炸的社會,孩子比過往更容易接觸到性話題,如何在健全觀念下認識「性」,並了解「性騷擾」的嚴重性,就看幼兒時期如何與孩子溝通.父母是全世界最不希望孩子遇到壞事的人,以愛為出發點的教導會是孩子認識性的最好開始.首先,與孩子分享時要自然、不扭捏,父母的大方會讓孩子更自在面對.透過相關繪本、書籍,以身體器官圖來告知每一個部位的名稱與隱私程度,並同時提倡自我保護的觀念,讓孩子知道身體自主權只屬於自己. 二、「身體自主權」的觀念建立讓孩子清楚知道,只要他們不願意,就算是父母也沒有資格碰觸他們的身體.另外也要告訴孩子,不管是否為熟人,只要碰上不顧自己意願而想觸碰自己身體的人,一定都要立刻拒絕、尋求協助,且不論發生什麼事,一定都要告訴父母.藉此讓孩子知道「身體的自主權只屬於自己」.三、遇到「不舒服狀況」該如何反應讓孩子明白不舒服的範圍不單指私密處的碰觸,臉、手、腳等部位出現不舒服感受也可以拒絕.不知道怎麼表達沒關係,可以藉由想上廁所、人不舒服要離開等理由迴避.同時讓孩子知道,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跟父母說,別把疑惑放在心裡. 四、有些「秘密」不需要保密時常從社會新聞中得知,父母會最後才知道事情,多半是因為孩子被他人告知這是「秘密」不要跟別人說,讓孩子在不知道自己受傷的情況下「保密」.可以告訴孩子有些「秘密」不需要保密,尤其當這些秘密與自己的身體有關時更要說,不管是誰要求都一樣.五、分辨「好壞碰觸」的差別如何讓孩子明白什麼是友善、什麼是惡意碰觸不容易,可以從簡單的摸頭、牽手等行為來示範,當碰觸範圍與私密處有關時可直接說不,畢竟正常交流不會碰觸這些部位.除此之外,也要讓孩子知道就算別人拉他們去碰他人私密處,也不行! 六、預防不分「性別」、「年紀」就算是同性也不代表沒有危險,讓孩子明白就算是同性也不能碰觸隱私部位,就算是年紀相仿的親友也不行,讓孩子理解說「不」是他們的權利. 性騷擾防範要點1.察覺對方有不軌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2.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3.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記得上鎖.4.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5.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延伸閱讀:性侵幼童食惡果,印尼男遭鞭刑146下昏厥!官員:有威嚇作用7歲女童長期遭虐,肺部塌陷、下體有撕裂傷!女童哭喊:我想死!「身體自主權」從小就要教!別等孩子受傷了,才後悔沒教他兒:「馬麻,我的雞雞會變大耶!」幼兒需要性教育嗎?怎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