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示意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兒童食用休閒食品之衛生安全,針對臺北市超商、賣場、百貨公司、雜貨店等兒童休閒食品販賣場所進行抽驗,共計抽驗30件產品,並針對29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 110年度兒童休閒食品抽驗結果:全數過關臺北市衛生局針對兒童休閒食品進行查驗,抽驗品項包含1件「果醬」、4件「果凍」、5件「糖果」、10件「水產乾製品」及10件「嬰幼兒食品(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或標示敘明供嬰幼兒食用產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規定外焦煤色素、著色劑、甜味劑、重金屬鉛、重金屬鎘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圖片為示意圖)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於使用食品添加物時,應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挑選包裝標示「食品添加物」字樣且有合法「食品添加物許可證號碼」之添加物原料並適量使用,避免過度添加,並應詳實於產品外包裝標示添加物名稱,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 此外,食品在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過程中,可能面臨各式各樣潛在的污染,食品業者應確認食品原物料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及相關衛生標準後,始得用以進行後續之加工,落實源頭管理. 衛生局呼籲:購買商品前需注意外包裝標示臺北市衛生局呼籲家長應注意學童購買休閒食品的情形,儘量購買產品外包裝標示清楚的產品,同時建議適量食用休閒食品,避免攝入過多熱量,並鼓勵學童多食當季新鮮蔬果及健康飲食,以維護健康.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度兒童休閒食品抽驗清單(▲圖片翻攝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圖片翻攝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圖片翻攝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度清明祭祀食品抽驗結果一同公佈清明節是慎終追遠的節日,祭祖掃墓時總會備好應節食品祭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衛生,每年規劃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今年共計抽驗35件,其中4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11.4%(詳如附件). 臺北市衛生局於清明節前至北市潤餅皮專賣店、知名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店、市場、超市及素食批發零售業者等地點抽驗35件應節食品,包含潤餅皮10件及其餡料15件(豆干(絲)5件、豆芽菜5件、花生粉5件)、米濕粿類食品5件及全素食品5件,檢驗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黃麴毒素、著色劑及動物性成分等,檢驗結果4件不合格者,均為「豆干(絲)」檢出過氧化氫為陽性,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不符規定之產品,已令業者立即下架,經查1件產品業者無法提供確切來源,妨礙本局後續源頭追蹤查核,本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裁處業者新臺幣3萬元罰鍰.另外3件產品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依權責辦理.豆製產品檢出過氧化氫添加物,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之相關規定.建議購買食品時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選購時要提高警覺,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豆干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故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由於過氧化氫溶於水,烹調豆製品前可用水浸泡,讓過氧化氫釋出,並倒掉浸泡水,多加沖洗.臺北市衛生局建議民眾選購相關食品時,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食品較有保障,勿過量食用,並搭配足量水分攝取,多食用當季新鮮蔬果,以維護健康.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0年度清明祭祀食品抽驗結果查詢﹞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延伸閱讀:樂扉發聲明稿回應「黑心米餅」事件,即刻下架、承諾可退換貨﹝持續更新﹞香港15款嬰幼兒奶粉驗出污染物,台灣廠商發緊急聲明5歲女童食用自家醃製泡菜「嘴唇發紫」!醫:已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