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自由時報)性騷擾不分性別!高雄市鳳山區一名小一男童在賣場上廁所時遭到性騷,對方竟然來回摸2次,隨後逃逸無蹤.男童被嚇得不知所措,一直待在廁所裡,在外久候的母親一問之下才曉得兒子遇到變態,趕緊報警處理.警方昨(21)晚逮捕嫌犯,犯案原因竟是「一時好玩」才會伸手觸摸男童下體,訊後被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事情發生在本月19日晚間,小一男童跟著父母到高雄市鳳山區逛大賣場,約莫7點30分左右與媽媽各自到男女廁上廁所.此時同樣也在男廁的梁姓嫌犯(20多歲)見男童落單,便伸手摸男童下體,還來回摸2次.此舉把男童嚇得不知所措,遲遲不敢走出廁所.媽媽在外等了許久,見兒子表情恐懼又苦惱地走出來,一問之下才知道被摸生殖器,氣得要逮人時對方早已不見蹤影. 男童父母立即打電話報案,警方到場調閱監視器後因影像模糊、無法判斷,遂又調閱其他相關畫面,發現梁男犯案後騎了一輛機車離去.警方掌握此線索,於昨(21)晚7點在左營區逮捕梁男. 梁男面對警方詢問時坦承犯行,並供稱是一時好玩才會伸手摸男童下體2次,還強調「沒有做其他舉動」,不停問警方「會不會被關」但未獲回應,直接被帶回派出所偵訊.梁男得知事態嚴重性後,對自己的行徑感到相當後悔,訊後被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徒、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男童母親事後仍相當生氣,表示兒子平安是「不幸中的大幸」,希望未來不會再有其他孩子受害.警方也呼籲家長,孩子在外上廁所時要有大人陪同,以維護安全,另外發現可疑人事物也應立即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處理.(資料來源:蘋果即時、自由時報) 性騷擾不分性別,兒童比成人更不知如何解決!社會上的性騷擾案件,受害人皆以女孩、女性居多,但其實性騷擾不分性別,男女都有可能會受害(延伸閱讀:洗澡不准關門!女幼保師誘騙8男童拍裸照,男友震驚).此外,根據<兒童性侵害防治-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網>指出,兒童同儕性騷擾情形相當嚴重,而且比起成年人,兒童面對性騷擾時會更不知如何解決.爸媽可參考以下5個方針,讓孩子知道在面對性騷擾時該如何應對: 孩子被騷擾時,爸媽5點做引導:1孩子清楚說出被騷擾的日期、時間、地點. 2記下對方說了哪些話、做了哪些行為,尤其是讓孩子感到不舒服或困擾的細節. 3清楚描述出對方言語行為對自己產生什麼影響. 4如果被騷擾時,現場有其他人看見,請孩子描述並方長相、反應甚至姓名. 5試著讓孩子回想是否有其他證物,例如對方是否留下私人用品、穿了什麼衣服. 身體自主權:必教孩子5件事!1. 身體隱私處不能讓人摸身體隱私處是指平常衣服、褲子遮蓋住的地方,這些部位不能讓別人亂碰亂摸,不管是陌生人、還是熟識的叔叔阿姨.「穿著衣褲的部位」以外就能摸?當然不是,請告訴孩子,只要對方的觸碰讓你覺得害怕、奇怪、噁心、不舒服,即便僅是心中閃過一絲絲猶豫,都必須拒絕這樣的身體觸碰,因為我們有身體自主權,對不喜歡的騷擾要勇敢說「不」! 2. 不用身體,來交換金錢或物品「叔叔買玩具給你,你讓我摸一下XXX好不好?」孩子還小容易被他人利誘,進而被要求觸摸隱私處.條件交換的方式可能是金錢、餅乾零食、玩具、點數卡、甚至是手機,這些都是小朋友最喜歡的東西,有些孩子可能在懵懵懂懂之下出賣了身體. 我們應該從小灌輸孩子正確觀念,不用自己的身體和任何人交換物品或金錢,真正喜歡的東西可以跟父母商量,價格合理或許大人直接買下,價格昂貴或無迫切需要性,或許透過轉零用錢方式來買.(推薦閱讀:不用「交換條件」讓孩子乖乖聽話!孩子不討價還價原來要這樣教)3. 不吃或不喝陌生人給的食物陌生人給的餅乾零食絕對不吃;不要飲用已開封、來路不明的飲料;離開視線的飲料也別再喝了. 4. 跟家人之間沒有「祕密」叮嚀小孩,跟壞人的祕密不用保守,如果真的有說不出口的祕密,請告訴可以信賴的大人,例如父母或老師.如果被別人摸了、傷害了,這絕對不是孩子的錯,不要感覺自己做了一件不好的事,認為自己是壞孩子,請勇敢告訴爸爸媽媽. 5. 遇到危險怎求助請教導孩子「叫、跑、說」保護自己三步驟,遇到危險時勇敢大叫「我不要」,找機會快速跑開,及時求助或跟大人述說發生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