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群聚風爆持續,不少的學校已展開遠距教學,部分學校因應疫情進行停課,其中確診人數最多的台北市、新北市,當地政府昨(17)日緊急宣布所有雙北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稚園、托嬰、補習班及安親班自5月18日至28日全部停課,學生在家防疫不到校,以維護多數師生的健康.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若是國小、幼兒園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公私立國小、幼兒園仍提供學生到校接受基本照顧.弱勢學生停課期間早午餐補助仍繼續維持,新北市幸福保衛站亦提供18歲以下孩童遇急難狀況,可至四大超商免費領取餐點以因應緊急情況. 如果家長需在家照顧停課的孩子,目前勞動部提供防疫照護假和家庭照顧假可以擇一申請,那麼家長到底要請防疫照顧假還是家庭照顧假?請假是否會影響工作權利?面對家長各種疑問,特別整理出防疫照顧假與家庭照顧假相關規定. Q1:防疫照護假和家庭照顧之間的差別?基本上兩種假差別在於需要照顧的孩子年紀,如果孩子超過12歲,父母其中一方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時間最長只有7天.如果孩子是未滿12歲或具有身心障礙的身分(就讀高中職或國中),父母其中一方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但這兩種假都不強制雇主給薪. Q2:哪些家長可以請「防疫照顧假」?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的人(如阿公阿嬤)都可以! Q3:若雇主不給防疫照顧假該如何處理?依據勞動部規定,如果家長符合上述條件,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若雇主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休、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最高罰至100萬元. Q4:若家中孩子不符合防疫照顧假適用資格,家長可以申請什麼假?家長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特休或事假,雇主應予准假.其中「家庭照顧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該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請假期間可不給工資,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資料來源-TVBS新聞、民視新聞、勞動部) 延伸閱讀:通勤族注意!病毒易附「接觸物」,專家提醒:欄杆、把手避碰!孕婦問可否去新北「婆婆想看孫」,婦產科醫痛批:不必要的移動!防疫物資怎麼買?9種耐放高營養清單營養師推薦!外出採購物資,5大防疫要點一定要看疫苗接種潮!公費、自費疫苗怎麼打?新冠疫苗QA這裡看暫避!活動場所「風險等級表」曝:遊樂園、健身房、酒吧先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