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血肉是我給予的,十月懷胎的身體不適是我在忍耐的,生產宮縮與挨刀的緊張痛苦是我在承受的,產後變形的身材是我在面對的,疲於奔波於職場與家庭之間,兩難於事業成就與親子育兒之間, 一切的一切,在選擇成為媽媽後,學著更深刻明白了. 不爭取、不計較,不代表認同,請你記得,孩子跟父姓,不是因為你是父親,而是因為我愛你. 愛你,所以才願意讓你.身為家中無男丁的長女,在家族12女3男的孫輩中打滾,我幾乎可說是從小在女兒國長大,所以我從小就很反對父權至上的傳統社會陋習,我認為,比起父姓,子女更應隨母姓,因為在我的人生觀察裡,母親的付出不比父親少,甚至更多(我的父母共同創業工作,家事育兒甚至打蟑螂修家電卻都只有母親操持),所以至少,從父姓不該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此我從小就認為,無論未來結婚生幾個孩子,不是從母姓也該乾脆一半父姓一半母姓最公平(若孩子成年後想遵照自我意識去改姓改名,我也能尊重唷!)我不認為孩子或爸媽跟自己不同姓,就會影響彼此之間的愛,冠母姓的表妹在家族裡也是倍受呵護,手足與爸媽之間感情也還是很好呀!於是我婚前曾與先生協議,規劃未來若生兩個孩子,老大隨父姓,老二隨母姓.雖然我不認為孩子跟誰姓就會跟誰比較親,也不會因為跟誰姓就成為誰專屬的,我更深信我自己生的我會一樣疼愛,但就覺得這是夫妻應有的互相尊重,也可說是我對「跟父姓才是父家的人」這種舊觀念-感到不以為然的一種反抗.然後我們結婚了,也真的生了兩個孩子.但最後,我妥協了,兩個孩子都跟了父姓.中間充滿淚水與無奈的家庭革命太落落長就不提了,只能說還蠻八點檔連續劇的;其實,要我放下多年的信念與堅持真的很不容易,但共組家庭後的磨合,也很難是只有兩個人的事…經此一事後,我最大的自省就是-以後我絕對不能以愛之名行破壞之實,絕不自以為是地干涉兒女家事,小至姓氏決定、大至育兒教養都該尊重,而且比起孩子的婚姻幸福與家庭和樂,有沒有血脈傳承、絕不絕後真的都不重要啊!傳統刻板觀念真的很可怕,即使自由思想進步如今,仍有很多習以為常的陋習根本不該存在,尤其是許多竟然能深植人心、卻使人不自覺其荒謬之處的,舉個我一直很無法接受的例子-「外公」、「外婆」、「內孫」、「外孫」這些稱謂,憑什麼女人懷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一個孩子,還要被當作「外人」?!幼時初次聽到「外公外婆」的定義時我真的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我爸媽從沒教過我們什麼內外之分,我們一向都是用「台北阿嬤」跟「桃園阿嬤」來劃分兩位阿嬤;諸如此類不公平的舊觀念真的不少,卻似乎很少人發現其中的不對勁,因為大家都已經太習慣了…性平教育無論在校園內外都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之前姻親專法的議題沸沸揚揚,強調「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雖然很多人說著「那是習俗觀念的問題,跟法律沒關係,通過也沒用」的風涼話,但從古至今有多少累積的習俗就是因法令而被根深蒂固的呢?當法律強制的例子多了、越來越多人接受這才是「應該的」、「有理的」事情,傳統才有機會慢慢去改變的啊!期許,性別平等能真正實現在每一個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