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示意圖)實在令人太心痛了!新北市淡水區日前發生一起母女輕生的事件,一名約34歲的陳姓媽媽,因精神狀況不穩定,又不希望女兒給人照顧,餵2歲女兒吃下藥果醬,再燒炭企圖與女兒共赴黃泉,沒想到媽媽自己獨活,而女兒卻窒息死亡.法院於昨(30)日開庭,媽媽含淚聲稱只是過失,而女兒的生父請求法院依殺人罪重判. 綜合媒體報導,這起事情發生於今年4月11日凌晨1點多,陳媽媽長期情緒不穩,將平日服用的FM2、景安寧等4種藥物,加入到自製的草莓果醬,餵給2歲女兒食用,接著將燃燒的木炭浴室,想要共同結束生命.陳媽媽的同居人返家後,發現陳女昏迷、孩子失去生命跡象,緊急報案求助,送醫急救,不幸的是孩子因窒息身亡,而陳媽媽活命. 警方到命案現場,找出陳媽媽的手機,發現她曾傳訊息表示厭世,且在屋內發現藥物和燒炭過後的木炭,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等起訴她並羈押至今. 昨(30)日開準備程序庭時,陳媽媽含淚否認自己殺人,強調自己也吞了百顆藥物,希望自己可以跟女兒一起離開人間,因為我放不下她,我不會丟下女兒.講完後,陳媽媽似乎太自責又再度哽咽落淚. 陳媽媽的律師辯稱,陳媽媽自己也有吞藥,並非只有奪走孩子的生命,加上炭盆的廁所有對外窗、通風設備,命案現場的空氣僅有百分之六的一氧化碳,孩子送醫離案發時間距離10幾個小時,送醫時體溫33.1度,代表剛死亡沒多久,應是意外而非自殺. 而女兒的生父張先開庭稱,陳媽媽是預謀殺人,因為案發前一周,原本要帶女兒回去共享天倫,沒想到再次見到女兒時卻天人永隔了,請求法院不要給予減刑,並依殺人罪重判.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 殺人罪與過失致死罪刑責差異大這起案件目前法官整理爭點,該判犯殺人罪,或是過失致死罪.然而這兩個罪的罪刑各有所不同.﹝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世致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中華民國刑法) 有憂鬱傾向或是自殺意圖怎麼辦? 若您或身邊的人有遇到心理困擾,目前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都可以提供或轉介心理諮詢的服務,亦可撥打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0800-788-995,請幫幫救救我)提供24小時免費心理諮詢服務,或撥打生命線1995及張老師1980,亦可提供適當的心理支持. 延伸閱讀:無可挽回!疑產後憂鬱、照顧壓力大,二寶媽竟失控「剪斷兒命根子」不甩防疫!染疫師「脫罩上課」,「1傳26」一半學生確診母猝死,2月嬰躺在遺體數天!警破門見嬰兒「啃自己手指」倖存暗夜惡火!五孩受困慘遭火焚身亡,單親媽慟:生日當天奪走生命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