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的念頭到底是一時情緒還是忍耐已久?男女想離婚的原因究竟有什麼差別?本篇離婚律師來跟大家分享,當發現老公想離婚,或老婆一直想離婚時該怎麼補救?你想離婚對方不肯,或想離婚可是孩子不曉得該怎麼辦時,有什麼解決方案?文末還附贈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喔! 目錄一、想離婚的念頭大爆發?!先剖析自己的離婚意願吧!二、想離婚對方不肯、勾勾纏打死不放手怎麼辦?三、離婚大哉問:老公想離婚/老婆一直想離婚該怎麼辦?四、想離婚可是孩子還小怎麼辦?五、想離婚的原因 一、想離婚的念頭大爆發?!先剖析自己的離婚意願吧!除了7年之癢,步入婚姻接觸柴米油鹽後,雙方想法、個性與相處之道都需要重新調整,這時夫妻吵架在所難免,但爭執後,是解決問題越吵越甜蜜,還是人變了、心冷了,漸漸冒出「我想離婚」的念頭? (一)一直想離婚?快來看你的症頭在哪一級!就像歌手田馥甄唱的「有些人愛著愛著就變了,而誓言愛著愛著會忘記」,不論是單純不愛了想離婚、討厭老公想離婚、老公不體貼想離婚,或者是發現對方外遇想離婚等,先冷靜,摸摸自己的胸口問:你真的想離婚嗎? 1.靈光一閃,突然想離婚了:就像工作不順時會冒出離職念頭一樣,夫妻口角彆扭時,偶爾出現想要離婚的衝動也很正常,但當氣消了,彼此又能好好攜手往前,那麼這個想法就只是氣頭上的情緒而已;但如果發現另一半已經表現出想跟老婆離婚或想跟老公離婚的態度,導致你也開始往這個方向思考,也許真的是危機訊號. 2.負面情緒累積,常常哀嘆好想離婚:當離婚念頭已經在心中萌芽已久,雙方常陷入無意義爭吵,不願溝通也溝通不來,導致情緒受到嚴重影響,開始不斷跟朋友抱怨很想離婚,或開始找專家諮詢想離婚怎麼辦時,確實需要回頭檢視一下這段婚姻關係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個時間點通常會是影響最終結果的重要關鍵,如果成功克服,夫妻之間的感情會昇華,但若失敗,有極大可能會走向離婚一途. 3.GOD!真的超想離婚,巴不得立刻展開行動:不少夫妻往往都是在發現另一半像變了另一個人後,才突然驚覺婚姻亮紅燈,其實只要有一方開始拒絕溝通與肢體接觸、相敬如冰,不回家或避不見面、不再分享生活與心事,甚至搞到分居眼不見為淨時,往往就等同於拉開離婚序幕了,在百般挑剔、口出惡言的狀況下,不論結局是導致大吵離婚或冷戰離婚,在正式攤牌之前,你可以先針對這些項目做好功課及預備程序: ●找離婚律師搞懂離婚程序●了解離婚協議書撰寫注意事項●討論小孩的監護權(親權)、探視權●釐清夫妻財產分配、扶養費、贍養費給付感情雖然可以經營但不能強求,若真的走到盡頭,不如就好好解決,放手讓彼此自由,下段就讓律師告訴你,離婚前會遇到什麼事,以及可以使用哪些解決方法吧! 二、想離婚對方不肯、勾勾纏打死不放手怎麼辦?人生不像童話,不是結了婚就從此幸福美滿,婚後才發現選錯對象的人比比皆是,而且離婚也不是什麼人生汙點,當相愛的2人在歷經生活磨難後發現彼此不適合,最終選擇和平分手,那也是一種成長. 所以只要夫妻雙方有離婚意願,權利義務協調得宜,通常會選用「協議離婚」來為感情畫下句點! 如果另一半恰好剛好是出爾反爾或是行動力非常低的人,明明說好談離婚卻不見人影,或老是喜歡放鳥搞消失,甭怕,這同樣也有方法處理! 為了讓離婚過程更順利,不讓其中一方當事人的權利受到影響,也可以善用「調解離婚」,在公正第三方的主持下達成協議. 婚姻中最痛苦的莫過於想離婚離不了「明知2人不合也不肯善罷干休」,這種想離婚老公不肯或老婆不要的狀況,其實可以透過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來處理. 不過訴請離婚需要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10大離婚條件,或者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重大事由,通常在其中一方不願意離婚的狀況下,權利的分配也較難達成共識,此外還需要經歷繁瑣冗長的訴訟過程,建議大家如果想要走這個程序,建議尋求離婚律師協助比較有保障.三、離婚大哉問:老公想離婚/老婆一直想離婚該怎麼辦?鄉土劇跟偶像劇最愛演小媳婦因為婆媳問題、老公外遇想離婚的戲碼,導致民眾覺得女人普遍比男人想離婚,但其實「老婆想離婚的機率比較高」是種刻板印象,現實生活中想離婚的男人也一大堆,當婚姻出差錯,如果還愛著對方,想挽回另一半的心,這些方法你可以參考看看! 發現男人想離婚怎麼辦? ●停止碎念、怒罵●在外人面前給男人留點面子●誇獎代替責罵●好好打扮自己,給他煮點喜歡吃的●試著了解並融入他的朋友與喜好, 發現老婆想離婚怎麼辦? ●放下電動、工作,多跟她聊聊天●幫忙照顧小孩、做家事●假日帶她出門約會、給點驚喜●用言語或行動表示感謝她的付出●戒掉抽菸酗酒等壞習慣●製造共同話題、興趣與回憶 四、想離婚可是孩子還小怎麼辦?想離婚孩子放不下、孩子需要我、孩子不能沒有爸爸/媽媽...有小孩離婚的難處與掙扎,相信做父母的心裡都明白,離婚律師諮詢時也很常遇到當事人問「想離婚孩子怎麼辦」,甚至最後就放棄幸福,逼自己繼續待在痛苦的地獄,但為了孩子忍氣吞聲,雖然有夫妻關係卻每天爭吵、怨懟,對小孩來說真的比較好嗎? 其實離婚只要談妥「監護權(親權)、探視權、扶養費」這3個最重要的項目,即便夫妻的婚姻關係消滅,只要有心,孩子也可以快樂成長. (一)監護權(親權)除了單獨監護,小孩也可以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如果最後需要交由法院判決,那麼法官會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依據社工的訪視報告,以及斟酌雙方的條件決定監護權歸屬. (二)探視權即便沒有取得小孩監護權,但為了讓未成年子女能在父母的呵護及關愛中成長,確保身心健康發展,法律有賦予非監護方的父或母定期與孩子來往、互動的權利,因此離婚時可以約定好探視的時間及方式. (三)扶養費父母有照顧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所以不管監護權最後歸誰,雙方都有義務要共同負擔扶養小孩的責任. 五、想離婚的原因婚姻就像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城外的吃瓜群眾往往不明白夫妻為什麼想離婚,所以這邊簡單列幾項女人、男人想離婚的理由,希望大家都能明白並做好溝通,畢竟婚姻真的需要雙方共同經營才能長久維持. 男人想離婚的原因 ●經濟壓力太大或經濟大權不在手上●沒有個人空間與自由●妻子太愛碎念、負面情緒太高●跟太太小孩感情不親密●性生活不美滿或外遇●被妻子或娘家人嫌棄或看不起●妻子外貌變化太大 女人想離婚的原因 ●被婆家人欺負老公卻是豬隊友●小孩教養方式分歧●金錢觀世界觀等差異太大●丈夫染上賭博、酗酒、吸毒等不良習慣●家暴●丈夫外遇●個人抱負無法實現 以上是民眾想離婚時會想知道的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點擊立即進行免費法律諮詢. 本文由<85010-全台最多人使用的婚姻法律>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