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產檢假是每位懷孕女性勞工最在乎的假別.但妳知道2021年修法後,有產檢假幾天可以請嗎?產檢假勞基法規定誰可以請?如果要請產檢假證明怎麼提呢?產檢假規定還有哪些?本文就讓律師一次告訴你,有任何問題也歡迎使用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喔! 2021產檢假幾天可以請?「律師,想請問現在產檢假有幾天可以請呢?」 台灣生育率近年來不斷降低,政府也因此不斷地推出各種協助家庭照顧子女的措施,希望可以促進生育率. 根據新聞報導,為解決台灣的少子化問題,衛福部與勞動部提出「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報告,由行政院拍定相關措施,包含留職停薪時的育嬰假可以領8成薪、補助公費產檢14次、修改產檢假天數,希望為台灣打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 因此產檢假天數預計會於2021年7月1日由原本的5日增加為7日. 產檢假勞基法怎麼規定?「律師,請問我如果要陪老婆產檢,也可以請勞基法產檢假嗎?」 首先幫大家澄清,勞工產檢假這個假別並不是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而是性別平等工作法.再來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規定,與生產有關的假別基本上都是女性受雇者才可以請: (一)產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女性受雇者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女性受雇者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雇主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女性受雇者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1星期◆女性受雇者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5日 (二)懷孕產檢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女性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孕婦產檢假5日(2021年7月開始會變成7日). (三)陪產假「律師,這個意思是說沒有男生產檢假可以請來陪老婆嗎?」 雖然男性受雇者沒辦法請產假或產檢假,但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受僱者於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 要注意這邊是說雇主應,而不是雇主得,意思是雇主在陪產假上沒有選擇給或不給的權利.一旦面對受雇者配偶分娩的情形,雇主必須依法規定給予5日陪產假.但目前依法規定男生可以請陪產假的時間點是配偶分娩時,因此如果配偶請產檢假男生不能請陪產假,真的需要陪老婆的話只能夠依照特休等假別辦理喔! 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由於產檢假的性質是留給女性勞工在「懷孕期間」去醫院做產前檢查的假別,因此產檢假沒休完不能像特休一樣留到以後才休喔!「律師,那公務人員產檢假跟一般勞工有不一樣的規定嗎?」 依公務員請假規則第3條的規定,公務員懷孕於分娩前,有8天產前假(法條用字雖然不是產檢假,但意義相同),並且可以分次申請,只是不能保留到分娩後. 至於女性公務員產假的規定,分述如下:◆於分娩後,給娩假42日◆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42日◆懷孕12週以上未滿20週流產者,給流產假21日◆懷孕未滿12週流產者,給流產假14日. 雖然公務員產前假可以在分娩前分次請,但娩假及流產假應1次請完.而男性公務員,如果因為配偶分娩或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也有5日陪產假(可以分次申請). 產檢假證明怎麼提?「律師,想請問請產檢假要證明嗎?」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規定,受僱者請產檢假、產假與陪產假等假別,必要時雇主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因此雖然不是一定要提,但仍建議讀者要請產檢假的時候可以備齊下列產檢假證明文件,以備不時之需: ◆掛號繳費收據◆門診證明◆媽媽手冊封面◆媽媽手冊蓋章頁 產檢假規定還有這些「律師,那產檢假怎麼請呢?」 產檢請假流程會依照每間公司的請假流程不同而有不同. 要特別注意,有些讀者會搜尋「產檢假可以連續請嗎?」,事實上重點並不在「可不可以連續請」,而是在「為什麼要連續請」.如果女性受雇者可以證明自己確實有連續5日都要做產檢的需求,連續請產檢假當然沒有問題. 「律師,我請產檢假薪水照算嗎?」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6項規定,受雇者於產檢假以及陪產假期間,雇主仍須照常發給產檢假薪資(勞保產檢假沒有給付喔!).但如果是產假期間薪資計算,則是依照其他法律(如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律師,那如果是請產假薪水也照算嗎?」 如果今天女性受雇者是請產假,會因為受雇者的年資不同而有不同. 首先勞動基準法規定,女性受雇者分娩前後,雇主應停止其工作並給予產假8個星期;如果是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的女性受雇者,雇主也應停止其工作,並給予產假4星期. 再來女性受雇者依前述情形請產假的話,年資在6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年資未滿6個月的話,停止工作期間就減半發給. 「律師,那請產檢假全勤會影響到嗎?」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規定,雇主不可以因為受雇者請產檢假,就將受雇者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最後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大家應該很常在新聞上看到有些女性雇員會因為懷孕而被公司解雇.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可以在女性勞工依法請產假的停止工作期間終止勞雇契約,並且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公司的工作規則以及與勞工簽訂的勞動契約,不可以約定受僱者如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等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也不可以作為解僱理由. 本文由<85010-全台最多人使用的婚姻法律>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