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為食農教育的重要場域.在<食農教育法>通過後,有望解決各地推廣進度不一的情況.(張偉明攝)採訪=林玉婷、謝承學撰文=謝承學在2022年4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主責機關為農委會,當時農委會公布食農教育推動7大重點,將部門協力、地產地消、獎勵及預算等予以法制化,而在2022年5月4日,總統正式公告共20條的<食農教育法>條文,並自公布第3日(5月6日)生效.<食農教育法>明定食農教育6大推動方針根據<食農教育法>第4條,食農教育的推動方針如下:1、支持認同在地農業:發展食農教育體系,推動全民食農教育運動,強化國民對於台灣農業及農產品之認同、信賴及支持.2、培養均衡飲食觀念:培養國民食農素養,建立均衡飲食消費觀念及習慣,落實健康、符合生態永續的飲食生活,增進國民健康.3、珍惜食物減少浪費:實踐在地農產品消費、減少食物浪費、食材減量及減少剩食,並確保食品安全、糧食安全,促進農地、農業用水與其他資源合理及循環利用,致力於國民穩定取得糧食.4、傳承與創新飲食文化:鼓勵在地飲食文化的傳承與創新,創造生產者與消費者交流環境,促使國民理解在地飲食文化、農漁村特色及農業文化、維護農漁村永續發展,推行健康、符合生態永續的飲食生活.5、深化飲食連結農業:鼓勵國民參與農林漁牧業生產至飲食消費過程之各種食農教育活動,瞭解農業生產方法、農業科技與研發、農業知識、農業生態環境、友善生產育養及畜牧等農法基本知識,及慣行農業與友善生產方式之差異.6、地產地消永續農業:結合農產品、農產加工品之生產、加工與交易等過程,有益於在地生產、在地消費、整體經濟發展及促進就業,強化農產品生產安全之管理,增加農漁村就業機會,促進農業永續發展.<食農教育法>是母法,得要發揮實質作用2022年5月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獨家接受<食力>專訪談到制定法規的過程時表示:「訂母法不可以訂得像基本法,而是要有實質作用.」他以<食農教育法>第11條舉例:「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學校、幼兒園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優先採用在地生產之農產品或以其為主要原料之食品.」陳吉仲認為,這樣明確訂定原則和執行目標,就能直接為擴大使用國產食材、落實地產地消帶來正面效益.中央地方皆需制定推動委員會,先以5年執行方針審視執行方向在<食農教育法>第8條規定:「主管機關為推動食農教育,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組成食農教育推動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陳吉仲強調,有法源之後,「要有架構性、法律規範才有執行效果.」因此他指出農委會在法規通過後積極組成「食農教育推動會」,預計在5月底前能召集,不僅如此,他也表示,地方政府也必須召集食農教育推動會,考量各縣市的特色、情況不同,可以就各縣市地方特色和內涵來提出實行方針,陳吉仲補充,地方政府應先提出5年實行方針,並以此審視執行成效.農委會輔導處處長陳俊言以花蓮縣為例,他指出花蓮縣一直以來非常重視食農教育,且以有機、原民文化為特色.他認為每個縣市都會有各自的特色執行方針,中央幕僚單位如農委會輔導處也會彙整資源做行政指導.優先輔導食品、餐飲業者使用在地食材、標示原產地、減少剩食而在<食農教育法>第12條提到,主責機關應優先輔導餐飲、食品業者使用在地食材、標示食材原產地至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名稱,並推動在地農產品消費、減少食物浪費、食材減量及減少剩食.陳吉仲表示,目前台灣在地食材產地大多只標示台灣,只有因為美豬和美牛進口的因素,市售的牛肉和豬肉有標記產地國,但像是雞肉或豆漿,通常不知道原料產地在哪裡.陳吉仲以日本為例,指出日本農產品產地會標示到都道府縣,可以讓購買或食用這些食材的消費者更了解所吃的食材從本國的哪裡來,引導消費者去思考食物來源,以及是否要優先選用國產、在地食材.農委會將撥10億預算,其他事業主管機關也將配合推動陳吉仲在採訪中表示,<食農教育法>通過後,農委會將撥至少10億預算推動,而他也指出,<食農教育法>所涉及的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含衛福部、教育部、文化部、環保局、原民會、科技部,都在盤點預算,一起投入推廣食農教育,「因此中央總共加起來實際投入的預算絕對超過10億元.」「不只是下一代,全國2300萬人都要知道自己吃什麼.」陳吉仲道出推動食農教育的最終目的,但他坦言通過<食農教育法>只是第一步,現階段地產地消、鼓勵使用國產農產品,雖然最直接的是帶動台灣農業發展,但他認為,當消費者在食農教育中學到飲食知識、知道如何擇食後,才是食農教育推動的最大受惠者.延伸閱讀▶立院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中央將編列經費於全國推動食農教育▶行政院拍板追加15億!鼓勵地產地消5月起提升3章1Q獎勵金每餐4元▶獨家榜單揭曉!台灣首次22縣市食育力總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