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急促上路的漁電共生有更健全發展,應做長遠規劃,才能創造多贏局面.採訪·撰文=張語屏漁電共生必須在2025年達成4.4GW太陽能裝置容量目標,2022年經過環社檢核機制快篩後,漁電共生專區目前有1萬3千多公頃提供光電業者申請,在目標年限不到2年多內,漁電共生專區必須全面申請啟動,才有機會達標.在如此短促期限內,仍需重視漁電共生對於漁民權益、確實養殖生產及環境生態及安全的考量,才能讓能源轉型順利運行,並以更完善的永續農漁綠能機制,朝向農委會欲在2040年提前達成的淨零排放永續目標,達成漁電共生的多贏局面.漁電共生專區也是地方創生發展區域永續產銷計畫為地方投注資源漁電共生的推行,也是為養殖漁業做健康檢查的最佳時機.2022年經由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所盤點出的1萬3千多公頃漁電共生專區,除了生態熱區,9成以上鄉鎮也是國家發展委員會在2019年提出國家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受限於人口不足與老化、居民經濟弱勢的鄉鎮.具備龐大資源的光電業者需要龐大土地資源、國家需要能源轉型,養殖漁業更需要掌握正確的魚塭地主、實際養殖者、放養種類與數量資訊,與光電業者才能在信任基礎下成為夥伴,光電才能長久發電.百大漁青張博仁認為,漁電共生應以「經營面」看待養殖事業.漁場的建置與管理更齊全,顧好生態,又能儲存企業碳匯與碳權.也因此張博仁認為可以吸引年輕漁民成為新一代養殖團隊,以科技養殖累積經驗值,有正確的放養數量,有望精準且大量養殖所需物種,成立綠電優質養殖品牌,內銷可減少進口,有望以品牌外銷水產品,藉此找到通路,產銷不再失衡,光電經營更長久.地球公民基金會蔡卉荀表示,生態議題本質是與地主、光電業者、漁民之間較被忽略的一環,漁電共生下的漁場,也試圖顧好生態發展,不僅能為下一代打造更好的環境,以產銷履歷發展水產品牌,發展生態旅遊附加價值,打造新型城鄉漁村,增加觀光需求,創生地方.朝法治化前進為政策與產業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引導指南急就章上路的漁電共生,目前為止仍無實質法律管制力,因此也面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陋習風險,若因此形成混貨、混亂市場的情況讓魚價上漲,首當其衝的不只是漁民,而是一般大眾.觀察家顧問有限公司環社檢核計畫主持人鍾昆典認為,從漁獲管理、養殖環境的建置,都是漁電共生初期聚焦的項目,若能藉由漁電共生明確提出在哪些區域適合養殖哪些物種,提供漁民相關指引,也讓各級機關推動能源發展時,有更多判斷的主軸與依據.漁民權益環境永續中心律師黃馨雯表示,監督力量不是為了壓制進步,而是在規範下讓資源永續發展.藉由漁電共生環社檢核制度,讓太陽能光電與農業結合之下,找到溝通契機與可行之路,盼漁電共生制度更全面、朝法治化發展,有望擴及到過往曾失敗的農電共生.而漁電共生是全新的跨域整合與大規模的魚塭土地空間,光電設施的安全維護與消防措施將是考驗監督查核的制度、消防準備也應建立相關指引,保障地方與消防從業人員安全.跨領域的漁電共生資源整合需要更優化漁電共生也是台灣首度讓土地面積真正能夠解放出來,再度做為養殖用途.在政府監督下,財力充沛的光電業者將有機會一次握有如此龐大的土地資源,也是國家土地資源仔細盤整的機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在釋出土地資源變成光電用地時,雖未能掌握環境生態專業,卻也能因參與漁電共生的各界專家學者跨域盤點,在中央主管機關正積極跨部門溝通之際,加速釐清地目狀況,成為國土資源整合的契機.唯有優化跨局處、跨部門的資訊共享、互相支援的模式,達成漁電共生的目標.在漁電共生下制訂永續產銷計畫,不僅收益更穩定,也為地方帶來創生機會,讓漁電共生政策法治化,為參與者建立引導指南,減少各種紊亂程序與安全風險,在這之間需要仰賴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建立起溝通平台,讓資源有效整合,帶領養殖漁業創造不同局面,也順利往能源轉型方向前進.延伸閱讀▶當「漁電共生」成為能源轉型重要政策台灣養殖漁業能成功轉型還是暗藏滅魚危機?▶台灣養殖漁業每年總是貿易逆差!光電板下能養出更多魚嗎?▶只顧賣電卻忽略漁民權益?光電業者可能投資失敗更會擾亂消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