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當婚姻的痛苦大過甜蜜,兩人無法攜手繼續走下去時,就只能選擇放開對方,各自追尋自己的幸福!但是離婚似乎沒那麼簡單,光是專業用語就搞得大家霧煞煞,本篇統整離婚律師及法庭常使用的詞彙,幫助大家在溝通時能更快進入狀況! 初階家事案件法律用語大公開當事人廣義的當事人,指的是一切與該事件有關的人,而在法律案件中,通常律師的委託人一方,該律師會稱其為當事人.譬如說您委任A律師,您就是他的當事人. 對造法律上產生爭訟行為時,該案件相對於「當事人」的一方,例如對您和您所委任的律師來說,您的先生/太太就會是您的對造,而您的對造所聘用的律師就是對造律師. 聲請人/相對人在發生暴力事件時,先主動尋求協助,如:報警、通報、聲請保護令或向外求助者稱為聲請人,另一方則為相對人. 親權(監護權)包括了身分上及財產上的權利義務,父母應該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代理未成年子女身分上、財產上的權益.例如:為孩子選擇適當的居住地點、學習環境;孩子過年領到的紅包,存在孩子的戶頭或花費在符合孩子利益的開銷上等等.(推薦閱讀:離婚監護權怎麼分?不想撕破臉?律師告訴你共同監護權的缺點!)扶養費依照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並不因為離婚而消滅,也就是說,未成年子女生活上所需之費用,就算是父母離婚了,雙方都仍有義務繼續扶養子女至18歲成年.所以就算是單獨監護權在其中一方身上,對造仍然需要支付扶養費. 探視權父母離婚或分居達6個月以上,沒有跟未成年子女同居的家長,可以與孩子會面的權利.(推薦閱讀:探視權怎麼約定?防疫期間探視權變動父母可以這樣做!)贍養費離婚的其中一方提供給因離婚而生活困難對方的生活所需費用. 想要拿到贍養費有4個要件:1.離婚的方式是法院的「裁判離婚」2.你完全沒有做出任何導致離婚的事3.離婚後,你將陷入生活困難的狀況4.對方有能力支付(推薦閱讀:離婚一定要付贍養費嗎?金額計算與爭取方式,「這情況」可不付!)剩餘財產分配夫妻各自婚後財產扣除夫妻婚後各自的負債後,若有剩餘的財產,雙方就婚後剩餘財產會平均分配. 例如:夫婚前財產20萬婚後負債20萬離婚時財產200萬夫的婚後財產為200萬-20萬(婚前財產)-20萬(婚後負債)=160萬元 妻婚前財產10萬婚後負債10萬離婚時財產100萬,則妻的婚後財產為100萬-10萬-10萬=80萬元. 夫的剩餘財產為160萬元、妻的剩餘財產為80萬元,則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即為160萬-80萬=80萬元.這項差額應由夫妻平均分配,即各自分配40萬(80萬÷2=40萬),也就是妻可以向夫請求40萬元. 調解庭台灣的家事案件有強制調解的規定,在訴訟庭前必須先經過由法院進行的調解程序,期間會開一至多次調解庭, 調解庭會由有下列出席者:雙方當事人、代理人(律師)及調解委員(1-2位). 其中的調解委員通常不是法官(各法院不同),而是由法院聘任具有法律、醫療、心理、社會工作或其他相關專業的人員擔任. 主要照顧者也就是和子女共同居住、負擔主要照顧子女責任之人,而非主要照顧者之一方則享有與子女「會面交往」的權利,也就是俗稱的「探視權」. 侵害配偶權侵害配偶權,並不只限於通姦行為,若夫妻任一方與他人間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往來,甚至是肌膚之親,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就有機會成立. 例如:摟肩親吻、通訊裸露自拍照、鹹濕親密對話、多次共同進出飯店、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等.(推薦閱讀:小心!侵害配偶權提告有陷阱?漏掉這些「細節」恐吃虧告不成!)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指的是夫妻雙方對離婚條件都有共識,在簽署協議書並完成法定離婚程序後,雙方夫妻關係即可解除,恢復單身狀態. 協議離婚必須:1.有紙本記錄(離婚協議書)2.夫妻雙方之簽名3.二名20歲以上的證人,在確認雙方離婚意願後在上面之簽名4.夫妻持協議書一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戶籍登記(推薦閱讀:不用撕破臉、多花錢!離婚協議書撰寫12重點、常見5QA,範本免費下載!)調解離婚打離婚官司的兩造,不管基於何種理由,只要在法庭裡,當著法官的面表示離婚的意思,雙方於作成筆錄後,離婚即生效,至於到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都不影響離婚的法律效力. 裁判離婚法官依法論斷雙方是非曲直之後而作成離婚判決;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持判決書單獨向戶政機關作離婚登記. 收養血統上本來沒有親子關係的人,讓他們成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推薦閱讀:收養孩子費用要多少?3分鐘全面了解收養條件與程序!)保護令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與權益之法律命令,警告相對人不能再用肢體暴力、言詞暴力對待被害人.(推薦閱讀:我被家暴了,保護令聲請教戰手冊!功用、種類與撤銷,詳細流程告訴你!)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託,由律師代表客戶訴求法律上的權利,或就事實進行一定事項的告知,進而有宣示、說服、詢問、答覆的效果,幫助委託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文由<85010>授權,原文為「離婚法律用語小百科」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