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BLACKPINK臉書11.7(一)有段時間,寫得勤勞,孩子的每一天都寫在粉絲團裡,而時間是稀缺的資源,忙著他處,這裡就停擺了.十一月了,返鄉以後,娃兒適應不錯,昨夜蓁蓁問我,能否讓她去看演唱會,明年3.18忘記是那個明星,只知道是韓國人.13歲的她,常常提出13歲時的我,連想都不敢想的念頭.我原先考慮答應,後來想想實則不妥.梨泰院的事件擺在眼前.13歲能擁有的自主權顯然不能太多.我說,等你18歲以後再去吧.女兒回我,以後那個韓國人可能就不會來台灣了.這話題最後打住了.原來三樓的她,關上房門後,有自己想追的明星了.13歲的我喜歡鍾漢良跟陳曉東.現在轉台看到兒時偶像,滋味大不同.女兒的青春來到唸書,喜歡明星的階段了.我的階段就是開啟賺錢養家的模式,老大有機會把書念好,但英數一塌糊塗.這點跟國中時的我一模一樣.不算這兩科,全班第一,算這兩科後,就一路滑到第7秉持小孩健康長大,以後可以經濟獨立就好.孩子的成績優劣不是多大的事.可蓁蓁提出一個請求.好吧,我們用一學期的時間看看,有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