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種飲料店林立,隨時來杯手搖飲,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但是,除了飲料菜單上的品名和價格,您注意過其他標示項目嗎?食藥署提醒,只要是有稅籍登記的連鎖飲料業、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業的現場調製飲料,都應依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標示.現場調製飲料標示項目有哪些?現場調製飲料應依規定標示每杯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茶葉及咖啡原料、原產地(國).另外,針對飲料品名規定,以茶香料調製之茶飲料或未含果蔬汁的以果蔬為品名之飲料,應標示「○○風味」或「○○口味」字樣,且以果蔬為品名之飲料,果蔬汁含量應達10%以上,才可以「○○汁」為品名.現調飲料標示新規定,資訊更透明為加強揭露市面上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訊息,衛生福利部在今(2022)年6月7日公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從明(2023)年1月1日起,擴大規範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的產品範圍,只要是含有咖啡因成分的現場調製飲料,像是紅茶、綠茶、可可等,都需要依規定標示咖啡因含量.總咖啡因含量除了以紅黃綠標示區分外(紅色代表咖啡因≧201毫克/杯,黃色代表咖啡因101-200毫克/杯,綠色代表咖啡因≦100毫克/杯),也可用「最高值」的數值表示,擇一方式標示.除此之外,自明年起也新增QRCode或其他電子化等多元標示方式.食藥署提醒,業者應提供清楚明確資訊,以利消費者選購參考,讓大家在享受飲料時更安心.本文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