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撰文=張語屏國內漁業已有10幾年未見使用「孔雀石綠」,也被嚴禁使用,然後在2021年底卻在中國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的網頁中出現聲明,廈門海關檢驗出台灣兩家養殖業者銷往中國的活石斑魚中含有隱性孔雀石綠、隱性結晶紫等禁用藥,率先暫停受理兩家養殖場的活魚報關.根據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回應,在擴大檢疫貨源共11家產地魚池,即使並無檢出禁止用藥,同時也通報中國,但中方仍於2022年6月13日全面暫停進口台灣的石斑活魚,留下3600公噸的未銷量、至少8.5億新台幣的產值損失,不僅影響全台約462家養殖業者,也因中國宣稱檢出禁藥,讓台灣的消費者留下食安隱憂既定印象.遭中封殺後揭露水產「濫魚充數」的供銷實況有漁民質疑檢疫事件另有內情,如借牌出貨、或為求供貨而集結其他未檢驗的漁獲.根據漁業署在2022年6月24日公布調查結果,發現當時2家活魚運搬船的「海〇」及「金〇〇26號」業者所載的石斑魚,並非運銷程序中原先登記的養殖漁民,因此對業者加重裁罰15萬新台幣並移送檢調偵辦,這也反映出業內流傳的借牌出貨亂象的陋習.台灣在2014年便為了符合中國檢疫規定,設置「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讓漁獲在出口前,經由活魚運搬船漁業人員到養殖業者收取活魚,並簽訂同意書及輸入裝卸清單,再將活魚運送到另外裝置到運搬船上的裝置容器,出口到海外.因此當中國暫停進口特定2家業者,也會驚動其他合格漁民.屏東縣佳冬鄉養殖產銷班第8班班長、石斑魚養殖漁青陳啓宏表示,自家石斑魚有高於9成都是銷往中國,堅持零用藥、友善方式養殖,並建立溯源水產、產銷履歷的認證,然而為保障品牌商譽與食品安全,每年經常自費送檢零檢出,卻反而經常成為抽驗對象,詢問是否因此成為地方政府抽驗的樣板,反倒成為取巧業者鑽漏洞的擋箭牌,陳啟宏則苦笑不語.產地到運搬船的管理漏洞重創漁業從業人員信譽、外貿形象及食品安全高雄市林園水產養殖產銷班第四班班長、石斑魚養殖漁青蘇德威也曾向<食力>說明會被中國檢出禁藥的多種可能,其中包含若因當時出口到中國收成數量不足,即使是已登錄輸中的合格養殖者也有可能會併貨、向其他未受檢疫的養殖業者買貨集貨的情況,增加了交叉汙染的高風險性.在石斑魚遭禁之後因申報不實而受裁罰的活魚運搬業者,漁業署聲明為多次累犯,除了顯示明知故犯,也顯示了在活魚輸中的供銷過程中,產地到運搬船上的檢疫漏洞.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水產食品科學系副教授侯智耀表示,若運搬船上的水源、船身到裝載的桶身,曾有載過送往其他對違禁藥品孔雀石綠及結晶紫不列管的國家,就有交叉感染的極大可能;蘇德威也建議,除了業者提出的檢驗報告,出口前在運搬船上,也應針對從漁貨到漁船的快篩檢疫方式,對漁貨安全、漁民業者信譽和貿易形象,都是多重保障.增修活魚搬運輸銷管理辦法2024年起正式執行漁業署署長張致盛曾透露漁業署在2022年初已召集學者專家,梳理活魚搬運流程,盼能更加透明化與可追溯性,因此在2022年的10月,農委會聲明預告增修「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將在2024年1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將限制養殖漁民漁產上市最早在前30天檢測,外銷上運搬船前也需檢附合格檢驗報告,對於運搬船上多家養殖戶水產品,每家也須檢驗,並與地方政府抽檢水體與船艙環境,並要求運搬船業者及養殖業者須留存活魚與凍存樣本3個月,檢疫無虞才會核發許可,同時也增強行政檢查作業,若資料不齊,則不允許活魚運搬工作.補足檢疫漏洞、強化漁民申報放養動機有漁民反應,若藉此危機加強檢驗力道工作,才有機會讓養殖零用藥的概念變成常態,水產品質才能愈來愈好,養殖業的門檻拉高、才有競爭力.針對活魚運搬船管理辦法增修,也補足了運銷過程的檢疫漏洞,也強化漁民如實申報登記放養量,不僅自保、也易追溯,最重要的則是確保水產品的食用安全,當有機會轉往其他國家與市場時,整體產業也不會再因檢疫問題陷入困境.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延伸閱讀▶﹝滯台危機﹞魚賣不出去、錢進不來!留在台灣限時特賣又有何問題?▶﹝拓銷難題﹞水產輸中卡關轉移外銷市場有多難?▶政策輔導不應虎頭蛇尾!引導水產漁業勇於脫離舒適圈才是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