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是這樣的,女生離婚了,他先生在離婚後,迅速找到真愛,在幾個月內就再婚.當時離婚協議約好的扶養費,因為急著離婚,所以對女方還可以,子女監護權給女生.但是,後來男生反悔不付錢,女生就告到法院請求扶養費裁定,而男生則是反過來請求要把監護權改給他.「你養不起,想跟我要錢,那我來養!」欸,不是啊!這是原本答應好的條件呢!更何況,對方律師竟然在訴狀上寫了這段話:「反訴聲請人身為警務人員,平日看盡為非作歹之徒多係來自單親家庭的默不關心,未能充分得到父母的愛而導致在社會上違法亂紀、胡作非為.而反訴聲請人如今已再婚並已有能力照顧未成年子女,懇請鈞院改定反訴聲請人為主要照顧者.」這段話,頓時讓人冒火!這位律師,你在說什麼,你自己知道嗎?你的當事人,離婚三個月後就急著再婚,那也就算了.最不能忍受的,是你藉著自己再婚,竟然敢說「歹徒大多來自單親家庭的漠不關心」!你要歧視單親到什麼地步?每個人離婚,都有逼不得已的理由,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也是一種甜蜜的負擔.而很快再婚以後,拿已婚來擔保「比起辛苦帶孩子的媽媽更適合帶小孩」,還詛咒單親帶的孩子會為非作歹,這真是好意思.雖然離婚已經是普遍的現象,但是這個社會,還是隱藏許多歧視單親的思維,在某些人的訴狀裡,不小心就會汨汨的流出,讓人厭惡.所以,忍不住又有十點出現了:1.律師要慎選,不要為了打官司,什麼話都說得出口.2.單親沒有錯,錯的是一天到晚吵架的雙親.3.寧要給愛的單親.也不要無愛的雙親.4.扶養費不想給要說,不要老是說對方沒能力養就給我養,都付不出扶養費了,可以養得起小孩?5.不要老是以為扶養費都沒有花在孩子身上,一個月給一萬,就覺得自己善盡義務了,是不是自我感覺太良好?6.即使對方是豺狼虎豹,也說為了孩子不離婚,通常是愛自己,而不是愛孩子.7.健全的家來自愛,不來自於血緣或雙親.8.愛,一個人就可以給得起,不想給的,兩個人也一樣.9.離婚後幾個月後就再婚,雖說是婚姻自由,但不是心裡有鬼,就是身上有孕.10.覺得單親家庭就缺乏愛的人,你才缺愛!你全家都缺愛!本文由<呂秋遠律師>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延伸閱讀:別相信「都是你的錯」…霸凌黑歷史絕不能忘!律師:4方法強化反抗能力如果知道送他到學校,會讓他死掉…我要一輩子把他揹在我的背上!隋棠放任孩子跑跳擾鄰?惡鄰竟咆哮捶門嚇孩子,不帶情緒的優雅回應心理上的折磨,更可怕!你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件事,都很有可能影響孩子婆婆在老公家群組猛說壞話!老公護航婆婆的10大金句,律師點出婆媳關係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