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分居可能是一對夫妻離婚的前兆,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聞過夫妻分居然後離婚的新聞呢?難道夫妻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就可以離婚嗎?但怎麼也常常聽說夫妻分居了但始終沒有離婚.這篇文章離婚律師將告訴你,可不可以因為分居而離婚? 什麼叫做「偽單親」?夫妻其中一方忙於工作,或長期在外地和家人分隔兩地;或是心態上並沒有意識到對於孩子和家庭的責任.孩子全靠夫妻另一方照顧、教養,同時扮演父母親的角色. 關於分居這件事情?其實,「分居」只是一種狀態的描述,而夫妻之間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分居.因此,離不離婚這件事當中,重要的是那個「原因」,夫妻之間不住在一個屋簷下只是結果而已. 法律怎麼規定?夫妻有「同居」的義務?<民法>第1001條確實規定夫妻互相對另一半有「同居義務」,但夫妻分居的原因很多種,像是配偶長期到外地工作、出差或旅行.因此法條上又特別說明「有正當理由而分居」不違反夫妻間的義務. 所以,單純告訴法院「分居」的事實,並不屬於<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也就是說「單純分居」並不是法官可以直接判決離婚的理由.不過,我們卻會在法院判決的實際案例看到,分居了2年、5年、有的甚至只分居了6個月就可以判准離婚.這些情況到底為何可以離得了婚呢?重點就是分居的原因. 畢竟法律都規定了有正當理由分居是很合理的事情,但如果分居原因恰好是<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種種事由,那法院就可能會判決離婚. 分居離婚可能的情況有哪些?首先要瞭解,當夫妻在分居的狀態下,其中一方受不了而想要請法院判決離婚時,必須撰寫起訴狀.而在起訴狀中的「事實與理由」欄位,就必須說明分居的原因或理由為何.這個理由是否屬於<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規定之法定事由? 像是,對方惡意遺棄、對方生死不明已超過三年、對方有家暴行為等等.又或者有<民法>第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因此,法官主要是參考原告所主張的離婚事由是不是<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再來討論夫妻間感情狀況是否已經難以回復,而判定是否准予離婚.並不是單純「分居」就可以離得了婚. 簡單來說,分居多久不是問題,分居背後真正的原因才是問題所在! 分居離婚小提醒!3情況不能離婚另外還有個小提醒,<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有特別規定,如果「原因」明顯要由其中一方負責時,只有另一方才可以請求離婚.也就是說,主動先分居、失聯、不願意回家的那一方,無法主動離婚.若向法院訴請離婚,很可能會被駁回喔! 分居,是夫妻分開不住在一起的事實,但背後原因各不相同,有些合情合理,有些則是婚姻已經無法維繫.而若你有過因為分居想離婚的念頭,代表著那個原因可能已經讓伴侶間感情出現問題.本文由<85010>授權,原文為「偽單親的分居生活,分居離婚是可以的嗎?」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延伸閱讀:指控妻子「不是處女」是離婚條件?6種精神虐待可訴請離婚離婚時該怎麼分配財產?自由處分金怎麼計算?「這情況」能請求自由處分金離婚一定要付贍養費嗎?金額計算與爭取方式,「這情況」可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