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律師您好我現在30歲了,從小由媽媽帶大.出社會時,她生意失敗破產,當時不懂事,聽媽媽說的,把薪水都交給她管,一直到現在始終如此.本來覺得沒有什麼,直到交了女朋友之後.原本以為她會因為我交到女朋友而為我感到高興,可是第一句卻是怎麼認識的,聽到我說一位很要好的朋友介紹時,她居然回我說「多管閒事」.之後我也嘗試想跟她分享這位女生有多好,但她怎樣都聽不進去或是用嘲諷的回話.當我開始認真規劃跟女朋友的將來時,就跟媽媽提到希望把帳戶都還給我自己運用,以及提到想跟女朋友一起住時,她滿滿的不樂意,還說什麼反正她現在的錢也還會是我的.可是看她用的都是我賺來的錢,用到我其實沒什麼存款.而且還想要叫女朋友一起搬來台北住,她賺的錢也一起給她保管.我聽了滿滿的傻眼、震驚,之後則是滿滿的難過.另外她也問過,如果我搬出去,家裡怎麼辦?我就回她說,我每個月還是會匯5000回來,她居然大罵我「你敢說,我不敢聽」.而且當我每次要用到錢時也得跟她拿才可以,還會被詢問使用的用途,這也讓人壓力好大,有時候會覺得我那麼努力賺錢是為了什麼.現在跟女朋友交往快滿三年了,女朋友也希望我趕快搬離家獨自自主,我也想要這樣,和女朋友相處之後,我也變得更有自信,覺得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想要和女朋友一起走下去,但是母親的問題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最近有好幾次半夜想著這問題想到發呆,回過神來已經發現自己正在哭,我希望可以將自己的帳戶全部轉回自己管理,以及搬出這個家脫離母親的掌控,在將來可以跟女朋友結婚成家,如果還可以和母親保持友好關係更好.想問看看您的意見,非常謝謝.這位朋友,籠中鳥要享有自由,是需要勇氣的.你女友就像天仙下凡,想要渡化你的下半生,實在太難得.既然你還知道求助,那麼意見是一定要給的.不過,說教太沉重,我們還是來聽故事比較好,這一次,我們來談談中國歷史上,排名第一的惡婆婆:焦媽媽,也就是焦仲卿的阿母.她是單親媽媽,獨自把焦仲卿扶養長大,讓他有條件考上公務員,還幫兒子找了一個很漂亮、有才華的媳婦.然而,一切的悲劇,就是從這裡開始.在東漢末年,焦仲卿有幸考上公務員,但是得要經常外派不在家.焦媽媽一手培養出這麼聽話的兒子,自然希望媳婦也是一時之選.她看了幾家的女兒後,決定兒子要跟當地的才女劉蘭芝結婚.劉蘭芝,當年17歲,她父親也很早過世,但媽媽栽培女兒卻是不遺餘力,她不僅會織布、做衣服、彈琴、吟詩作對,外貌也相當出眾,焦仲卿自然對她相當滿意.但是結婚幾年後,焦媽媽對她就不滿意,主要有兩個原因,表面上是因為,焦仲卿始終跟媳婦沒有孩子.但實際上卻是因為,劉蘭芝不願意順從婆婆的所有意見.問題是,焦仲卿長年外出工作,連性關係都沒有,是要劉蘭芝怎麼生?所以,真正的問題就是婆媳不合.而婆媳不合這件事,能怪劉蘭芝嗎?如果現在還在東漢,反正婆婆說了算,媳婦「不受教」,當然是媳婦的錯.但是,現在已經是2023年,劉蘭芝真要說有錯,就是不能像老公一樣,對媽媽說的話,言聽計從,而是選擇「自專由」,所謂的「自專由」,意思就是作自己.這一點,讓婆婆完全無法忍受,於是要求焦仲卿跟劉蘭芝離婚.焦仲卿一開始很難接受,焦媽媽一再的以情緒勒索,例如「老娘養你這麼大了,你竟然(以下省略十萬字)」,甚至直接找好了新媳婦.焦仲卿還是一再懇求媽媽,給老婆機會,但是焦媽媽不為所動,甚至直接辱罵兒子,你這傢伙是不是翅膀長硬了,敢跟你老媽頂嘴?反正,你就是得要離婚,沒得商量.焦仲卿不敢跟老婆說實話,只敢請老婆先回家住幾天,過一陣子再來接她.劉蘭芝聽到老公這麼說,完全不哭不鬧.她告訴先生,你不在的時候,你妹和你媽,都是我在照顧,到底哪裡對不起你?我這次回去家裡,應該不會再回來,你就不必安慰我了.接著就把自己打扮得美艷動人,當天早上,就坐車回娘家.這件事,迅速傳遍了劉蘭芝的家鄉,當地的太守,也就是焦仲卿的大老闆,立刻為了兒子,到劉家求婚.劉蘭芝的哥哥立刻答應太守,這件事當然也傳到了焦仲卿耳裡.焦仲卿果然傳承了媽媽的情緒勒索能力,見到劉蘭芝以後,痛罵她一頓,跟她說,我不是要你等我嗎?你現在竟然要跟我大老闆的兒子結婚,我告訴你,我會死給你看.劉蘭芝很無奈的對他說,我哥作主的,你跟我說這種話,你是要我怎樣?焦仲卿冷笑,轉頭回家跟焦媽媽抱怨,焦媽媽開心得很,對著焦仲卿說,我栽培你到這麼大,你還是公務員,竟然會為了那種女人想自殺,我會幫你找更好、更聽話的女人,你就把那個賤人忘記吧!然而,最後焦仲卿還是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劉蘭芝也是.這個故事給了我們什麼啟示呢?1.所有的爸爸與媽媽,要試著放下對孩子的控制慾,養孩子確實很辛苦,但是他們是獨立的個體,不是滿足我們心願的工具.2.媳婦,只是關係上的名詞而已,真正說來,她是兒子的配偶,與婆婆並沒有血緣關係.婆婆不需要把她當女兒看,彼此平等、互相尊重就可以了.3.不要談權利,媳婦就是外人,談義務,媳婦就是女兒.4.長期被控制的孩子,能對父母所做的最大抗議,就是把自己的生命還給父母.或者是,乾脆過著沒有靈魂、只有肉體的生活而已.5.情緒勒索,是許多家人最喜歡濫用的方式.對付這種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設立界線,只要對方越線,就當作耳邊風,因為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我們一點也不需要內疚.「你這麼忤逆我,是要我去跳海嗎?」「好喔!我尊重你的所有選擇.」6.把錢交給媽媽管,在18歲以前叫做浪漫;在18歲以後,叫做三好加一好.7.你的問題在於,你可以反抗,但是你找盡藉口不想讓自己成為媽媽口中的「逆子」.薪資不給她,她能怎樣?直接搬出去住,她又能怎樣?於是,你成為了別人口中的媽寶,媽媽口中的孝子.但是,你一點也不快樂.8.你女友的問題在於,她怎麼還沒跑,還在當你的救苦救難觀世音?要知道,要你做這麼重大的決定,竟然要你忤逆媽媽,還要你獨立自主,這可是殺頭的大罪,可能會等到花兒也謝了.9.你現在還在想兩全其美的辦法?你可不是為了你女友,而是為了你自己.你怎麼能到了30歲,還在想著要如何彩衣娛親?說白了,你不可能同時滿足你媽媽,也滿足你自己(我沒談到你女友,她根本應該現在就逃跑)10.要知道,萬般難,都比不上跟濫用血緣暴力、情緒勒索的家人相處難.你以為你是媽媽的乖兒子?不,她其實只是把你當作工具人而已.本文由<呂秋遠律師>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延伸閱讀:母親節送禮物遭打擊!媽媽竟然這樣說…36年後仍記得心酸別相信「都是你的錯」…霸凌黑歷史絕不能忘!律師:4方強大反抗能力婆婆在老公家群猛說壞話!老公護航婆的10大金句,律師點出婆關係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