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小姐是三寶媽,全都是親餵母乳,在外並不會刻意尋找哺集乳室使用,但有次在捷運上哺餵母乳,卻被勸說「衣服要遮好」,讓她備感錯愕.過去也曾有新手媽媽在社群平台中提及,自己在搭乘台鐵時,因哺餵母乳的行為而遭婦人責罵,被控訴「傷風敗俗」、「很噁心」等.但其實法律保障媽媽們可以在公共場合哺乳的權利,他人若要阻止或妨礙,最高可能會被罰新台幣3萬元.家有剛出生的寶寶,有些媽媽選擇餵奶粉,也有些媽媽選擇親餵母乳,遺憾的是,卻有不少餵母乳的媽媽們,在公共場合哺餵母如時,遭受異樣眼光.施小姐分享,自孩子出生後,她都是親餵母乳,為了在孩子肚子餓得當下就能哺餵母乳,出門在外並不會刻意尋找哺集乳室使用,隨時隨地餵.不成想有次搭捷運時,卻被其他媽媽勸說「衣服要遮好,旁邊的人都在看妳」.但她認為公開哺乳是件很自在的事,哺乳的過程,並不覺得有人在看.施小姐不是唯一一個哺餵母乳時,遭到勸阻的媽媽,過去也有位新手媽媽分享,自己搭乘台鐵時,也因為3個月大的寶寶肚子餓開始哭鬧,便在座位上親餵母乳,卻被一名婦人質疑她在火車上餵母乳的舉動,又說這名媽媽不能在火車上餵母乳,因為「這是在火車上,不是在你家.」甚至被說在公開場合中,餵母乳的行為是「傷風敗俗」、「在火車上餵成何體統?」更要求媽媽到廁所或沒人看見的地方再餵.禁止或妨礙媽媽餵母乳,恐被罰款其實,媽媽在公園、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上親餵母乳,卻遭到民眾言語傷害的案例並不少見,難道媽媽們真的只能在哺乳室餵母奶嗎?這個問題,在<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上是可以找到解答的.<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4條第1項就指出,「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雖然有些公共場所設有哺乳室,但是無人有權利驅趕在公共場所哺育的媽媽,因為<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8條第1項也指出,「違反第4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禁止、驅離或妨礙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者,將處新臺幣6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也就是說,法律保障母親與寶寶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母乳的權利.「哺集乳室地圖」可快速找到哺乳室另外,像在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等服務場所的面積如果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地方,和進出站(含轉乘)人次達該捷運路線運量前10%的捷運站,甚至鐵路對號列車及高速鐵路列車上(但通勤列車,不在此限),都應該設有哺(集)乳室供民眾使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指出,截至111年底全國共3,953處(依法設置2,629處、自願設置1,324處)設有哺乳室.國健署111年母乳哺育率調查顯示,有42.5%產婦曾使用公共場所哺集乳室,其中百貨公司、醫療院所及交通場站是產婦最常使用場域,有近9成滿意哺集乳室管理及環境清潔.王小姐有1位1歲寶寶,目前還在哺乳中,平時都會選擇在哺乳室哺乳,因此出門逛百貨公司前,為了避免寶寶臨時哭鬧又找不到哺集乳室,會先上網搜尋孕產婦關懷網站哺集乳室地圖,查尋設置的樓層.有次帶寶寶到市區逛街,也是利用網站查詢到就近可使用的哺集乳室,十分方便.如果相關哺乳室的資訊能更公開透明、環境維護能整潔,相信能夠成為媽媽們心中友善的母乳哺育環境.國健署指出,準爸媽們若有尋找公共場所哺集乳室的需求,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網站上可查詢各縣市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位置.即便不到哺乳室內,在公共場所哺乳也是件自然又正常的事,國健署也呼籲給哺乳媽媽多一份尊重與支持,共同接納及支持哺育母乳,將使媽媽們哺育更自在.文/陳韋彤 圖/孫沛群本文由<Heho親子>授權,原文出自<媽媽在外餵母乳遭勸「衣服遮好」!公共場合禁止或妨礙哺乳恐罰3萬>延伸閱讀:產後瘦身大作戰!聰明坐月子不發胖,中醫師教你把握2關鍵掌握懷孕到2歲前的營養照顧!讓孩子贏在起跑點6歲童泡澡突沒心跳!醫提醒5件事:注意水溫、別獨留孩子在浴室不只肥胖!含糖飲料「16種隱性危害」,過動、影響睡眠全都中她懷孕6個月「心跳快」送急診1招解決心律不整、保護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