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7.30(日)很久.......很久......沒有經歷這麼瘋狂刺激的「安置」了. 協助80幾歲的阿嬤找房子,搬家在5小時內完成. 阿嬤犯了一個,大部份母親都會犯的錯,就是跟自己的孩子說,「你忙,沒關係,我自己會處理.」故事開始:我們小區在聚會,中午愛宴的時候,姊妹們打電話去關心沒出席的老姐妹,她才說搬家費用不夠,還缺一台車的錢,她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們決定先到場看看情況,看是不是由我們來幫她搬(借車載機車載)也或是幫她出錢分擔. 到了現場才發現,阿嬤住了電梯大樓10幾年,因年邁根本沒有能力承擔爬樓梯的勞累,但是她卻租了一個在公寓3樓的房子,因為她無力承擔,現在電梯大樓的租金. 阿嬤的物品太多,都先寄放在原社區的管理室,已經搬了一車過去,但她整個很無助,說她真的沒辦法爬樓梯,沒辦法在那裡生活.然後我們在現場,就開始打各種電話,進行各種交涉,原來的房東、現在的房東、尋找新的落腳地點.最後的最後~1.積欠的房租由原房東吸收,因為阿嬤堅持,鄰居告訴她,是房東要求搬家,她可以不用付,最後一個月的房租費,房東大姊則大氣的表示沒有關係.(感謝再感謝)2.原社區大樓管理員主委,真的很善良,管理員大哥私下捐了一筆錢,給阿嬤搬家,倆人在過程中協助跟搬家公司議價,打包行李、封箱、等等的雜事,搬家的貨車費用,由原社區主委先行代墊.3.動員教會徵求弟兄姊妹緊急安置,最後找到有電梯的雅房分租,租金低廉、電費另計,請新房東立馬趕來簽約,住雅房有女室友的陪伴,教會姐妹們也比較安心. 4.騎車跟隨搬家公司,先到公寓3樓,把搬上去的東西搬下來,再載去雅房出租的地點,再把東西搬上去,這個過程主委大哥,都跟我們一起行動,真的很感謝他.5.阿嬤的洗衣機、跟新租屋處放不下,只能淘汰的舊家具、由搬家公司的小哥們,幫我們協助處理、非常非常的感謝.6.跟公寓3樓的房東協調,因為阿嬤沒辦法爬樓梯,所以沒有辦住,看對方願意退多少錢回來,再去歸還原社區主委,所代墊搬家公司的費用.7.最後的最後,謝謝天空,在所有東西都搬完之後,在所有人員平安離開回家之後,才開始下起豪大雨.很瘋狂的一天,比我做早療安置的時候,都還要來得更瘋狂,感謝我的神,天時、地利、人和,都幫我們顧慮到了,是神開路,讓我們能夠完成這件事,感謝神的榮光.哈雷路亞!感謝我的神! 後記:對這件事情的反省,不要害怕開口求助,你不說出來,不試著尋求幫助,你怎麼會知道事情還有轉機呢?我相信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