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撰文=張語屏歐盟國家相當注重風土特色,對於農產與加工食品如葡萄酒與乳酪,除了有人文素養的內涵,也有明訂的法律規範,如原產地命名保護制度、地理標示保護制度,以保障食安、品質與在地產業的發展.保護在地特色農產台灣也有地理標示認證因2002年台灣加入為世界貿易組織後,應履行TRIPS協定有關地理標示之保護規定,因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2003年也增列具有保障地理特色農產品的「地理標示政策」商標,分別為「產地證明標章」與「產地團體商標」,並以「米」、「茶」、「酒」、「水果」、「咖啡」、「畜產品、水產品及加工品」、「其他農產品及加工品」、「工藝品及其他」為商品類別.兩種地理標示規範差異,在於申請對象.「產地證明標章」由縣市政府或鄉公所申請商標,由於是政府機構,需仰賴農會、收購盤商及農民的共同合作銷售.「產地團體商標」則以法人為單位,如在地農會,因此可自行銷售申請的在地物產.但台灣農產品眾多,市場上以「產地」作為宣傳的加工品亦相當常見,<食力>查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我國產地標章讀冊及統計資訊」網站,截至2022年8月,申請「產地證明標章」和「產地團體商標」的台灣農業產品總計不到百件,而「酒類」則只有10家國外公協會組織在台申請產地證明標章及產地團體商標,台灣廠商無人申請.地理標示因標章與商標規範受限台灣地酒業者窒礙難行然而,國內2種地理標示所規範的申請對象與使用權利,註冊對象以地方政府或公會、協會等機構為主,對於在地酒廠,已受限於非法人角色,便無法以「地方作物」為釀酒原料的酒類產品申請為產品名稱.若要以一般商標註冊,也不易進行.例如2013年「金門高梁」的商標侵權案件,智慧財產法院其中一項判決理由是台灣酒類商品,因長久發展專賣制度,並不像歐美國家具產酒區域特色,而傳統上也無註冊或經認定的「酒類地理標示」,原告「金門高粱酒」已長期販售多年、具有知名度,其他酒廠若把「金門」作為地理標示,就會因此吃上官司.而歐盟與美國有各自地理標示認證,也曾發生相似爭議.中法比瑞文化經濟協會理事長林棋凡表示,由於法國香檳區受產地保護,只有從香檳區的酒才能叫「香檳酒」,其他地方生產的僅能稱「氣泡酒」.然而美國認定香檳酒為酒種名稱,不符合商標名稱,進行多次貿易談判未有結果.但台灣首位取得法國葡萄酒釀造技師執照的釀酒師、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餐飲管理系副教授陳千浩認為,台灣地酒產業要發展,原料產地特色很重要,因此國內法規規範需更完善,因台灣曾出現以香精調味卻以葡萄酒釀造為宣稱的食安事件,認為政府與其抓仿冒、混充的不肖廠商,倒不如重視酒類產品的地理名稱標示.為凸顯地酒產地原料價值業者需自我把關溯源因此目前地酒業者只能從所使用的產地作物出發,凸顯原料的價值,從生產品質、安全用藥或有機方式或採用具備產銷履歷種植的原料,以提升製酒品質向消費者溝通.然而對想幫助在地小農的酒廠而言,也需要克服一些問題.東太陽製酒總監劉虹汶表示,若在地農業有集約種植,或契作合作,又或像雲林或彰化單純以葡萄為主的農業發展,對酒廠的原料來源能較確保產地來源,而規模化種植的作物,也具有市場價值,產量過剩或是格外品都有機會做為製酒儲藏.不過劉虹汶也認為,台灣小農的種植規劃有很多考量,常見在一大塊田裡種不同種類的作物.或者透過盤商買單批次水果,也很可能是收購來自不同產區的水果混在一起.台灣物產多元且以小農居多,還有盤商及行口的角色,在不同區域調度農產,採取混合式進貨.為保障產地品質差異影響,需要穩定做好產地溯源機制與建立文化與產業策略.3大方針從六級產業化提升產區價值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廚藝學院前院長、現任文化廚苑負責人的楊昭景認為,一級農產利潤少,製成食品或酒類產品,才能延長保存期限、增加價值.在地農業應發展六級產業化,提升產地價值有3大方針.1、維持一致品質與規模台灣地酒須有一致的品質與規模.楊昭景以屏東的可可產區為例,小農以小規模產製加工精品巧克力,近幾年履次獲得國際冠軍,可為在地產區加冕、發展在地品牌故事.然而小規模會限制產值,要突破則需擴大種植面積或集合產區小農或莊園;而增產勢必面臨自動化生產,楊昭景強調永續經營,必須維持一致的生產與製作品質,為此就可發展出如同紅酒侍酒師、香水調香師的巧克力風味師,訂立風味參數與維持品質,或在2022年投入生物科技研發出可可豆殻糖漿,釀製成巧克啤酒,創造產業附加價值.2、確立市場目標地酒業者也需確立要進軍的市場目標.如奧利地Stiegl-GutWildshut酒莊生產的有機啤酒,具備世界品牌標準,但它只鎖定歐洲市場;而產量少但品質高的高雄那瑪夏的水蜜桃為例,除了網路限量訂購,或千里迢迢特地到訪才能吃到,是要做國際市場、還是鎖定限量生產、在地體驗,就有不同層面的獨特性,也可延伸出產地旅遊的規劃.3、農企業的資源整合地酒的原料來自農產品,以企業思維納入農業經營.能夠規模化、系統化的布局,可以很快地串連產地小農、建立食品加工產業鏈,由於產量具足,原料分級後可發展各式產品,成為酒廠夥伴聯盟資源或自行製酒,也能一併思考包裝設計的品牌識別.目前酒業地理標示在台灣,因商標權利內涵的衝突,還無法像歐盟與法國明訂從農產到酒類的產地保護機制,但是台灣不同地區擁有獨特風土民情與物產特色,藉由現行針對農產品產銷履歷的溯源制度保障製酒品質、借重產地六級化的發展條件,雖然可成為地酒產業文化加值的變通之道,但是在地酒產業發展之際,政府仍須思考如何完整規範,不只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也增加地酒的市場行銷價值.﹝本文出自食力Vol.28季刊<風土醇粹再現:台灣地酒>﹞審稿編輯:童儀展、林玉婷延伸閱讀▶台灣釀酒史的無形文化財橫越百年歷史終成佳釀的吉野1號米▶小農米酒背後的影武者!中福酒廠以地酒推動農村創生▶從地酒到地域的緊密結合造就天地人融合的日本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