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級(有省錢)房屋贈與自行辦理具體作法提醒:當作打遊戲就好,闖過四個關卡即可成就解鎖. ※贈與稅是當一個人要贈送自己的財產,給另一個人的時候要繳的稅.贈與稅的繳稅義務人是「贈與人」,也就是說,如果志明要送給春嬌財產的話,就是志明要繳贈與稅. 以下是﹝房屋贈與﹞自行辦理,本人親自辦理的具體作法:贈與人要準備:1..土地謄本正本2.建物謄本正本3.身分證正本第二證件正本(健保卡)4.雙證件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張(5份)5.印鑑章1個6.印鑑證明1張(用途:贈與房屋)7.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受贈人要準備:1.身分證正本第二證件正本(健保卡)2.雙證件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張(5份)3.印章1個 以上準備OK,過戶遊戲就開始啦!!!五星級念台語,就是*有省錢*的意思啦~以我居住的城市---美麗的港都---高雄---來舉例--- ※第一關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鳳山地政事務所 830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154之6號07-7400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13:30~17:30午休時間12:00~13:30(午休服務項目:謄本核發)週六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第一關、地政事務所(1)土地謄本正本(2)建物謄本正本(3)填寫申請書公版契約書(現場索取/需蓋印鑑章/不懂問現場公務員) 贈與房屋其實包含很多私人情感的層面.例如:阿嬤給孫子房子,期待以後孫子要給阿嬤孝親費之類的.建議諮詢專業代書 ▼另寫備註在贈與契約書中,受贈人XXX需每月給予多少孝親費,期限是多久,如對方未履行協議內容,贈與人XXX就可以憑贈與契約書中的備註,﹝依法取回﹞贈與之房屋........,專業代書會協助審查該贈與契約備註內容,是否有符合現行法規. ※第二關高雄市稅捐處總處稅捐稽徵處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07-741-0141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AM08:00~12:00PM13:30~17:30 (全功能櫃台中午服務不打烊) 第二關、稅捐處繳稅(1)土地增值稅(2)房屋移轉契稅(3)印花稅 ※第三關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國稅稽徵所830高雄市鳳山區曹公路55之1號07-740-400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全功能服務櫃檯中午不打烊) 第三關、國稅局申報(1)申請贈與證明&免稅證明贈與稅免稅額,目前每人一年是244萬,不限制贈與對象.也就是每1位贈與人自每年1/1~12/31,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稅. ※第四關(與第一關辦理單位相同)第四關、回到地政事務所(1)辦理過戶登記(設定登記費/臨櫃計算)(2)權狀規費(通常都是印花稅的一半)※遊戲四個關卡結束,贈與房屋過戶即完成.嗨!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也有這樣的困擾,但是囊中羞澀的網路朋友,能省一萬是一萬,你們說是不是,我是寶寶阿姨,一個很願意佈施智慧的歐巴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