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當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雙方需要先將婚後財產扣除婚姻期間所負的債務,剩餘部分則依差額進行平均分配.但有些財產類別並不包括在此分配範疇內,例如繼承所得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以及精神慰撫金.舉例來說,若在離婚時,先生的婚後財產為300萬元,而太太則有100萬元,兩者差額為200萬元,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則,太太可以向先生請求100萬元的剩餘財產.如果先生在婚後購買了一處價值1000萬元的房產,但仍有500萬元的房貸未償還,則需先將貸款扣除,剩餘500萬元中的一半,亦即250萬元,太太有權向先生主張分配. 此外,<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如果夫妻之一方對婚姻生活沒有貢獻或協力,或存在其他不公平的情形,法院可以根據情況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例如,如果一方對婚姻生活毫無貢獻,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調整分配比例,以達到公平分配的目的. 夫妻婚後剩餘財產的計算標的可能涵蓋了不動產、現金、車輛、基金、保險、股票等財物.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間故意減少或轉移財產,意圖降低另一方的分配金額,法律也允許將這些行為產生的財產計入分配範圍內. 當夫妻無法和平協商財產分配問題時,通常需要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然而,由於婚後財產的計算過程較為複雜,建議當事人先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並在律師的協助下制定訴訟策略.在法院訴訟過程中,雙方除了提供已知的財產狀況外,專業律師 還會通過調查證據的方式了解雙方的財產情況,以防止一方隱瞞財產,最終達到合理的財產分配結果. 如要諮詢或委任律師,律師費用、律師收費 可點擊,文章內對律師收費問題有詳盡的解說.延伸閱讀:<夫妻離婚後如何分配財產?有無分配時間限制?離婚後可繼承對方遺產嗎?><離婚訴訟流程有哪些?要打多久時間?訴訟費用由誰付呢?><如何爭取子女監護權?經濟弱勢一方是否就爭取不到監護權?><侵害配偶權必看!從提告流程、蒐證技巧與賠償一文搞定! ><精神外遇能提告侵害配偶權嗎?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可以請求多少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