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女兒才藝班的成果發表會上,發生了一幕「插曲」.當一群小朋友在老師的帶領下,在台上盡情展現肢體,一位男孩動作太大,揮舞到後面的女孩.女孩大聲說:「走開一點,我不喜歡你這樣做!」男孩被這麼一吼,往後一看,趕緊拉開距離.表演還在進行中,台下的家長先是一陣詫異,接著笑了出來,可能覺得孩子如此率真可愛.表演繼續進行,但我卻對這一幕,深思許久. 鼓勵孩子表達自己的感受也許,下了台,大人會對那女孩說:「對方又不是故意的,你幹嘛這麼兇!」或者「碰到你也不會怎麼樣,不要大驚小怪!」之類的話.但如果是我,我會告訴她:「謝謝你願意表達出你的不舒服.」她當然還需要學習用更合宜的表達方式,但光是「願意表達」就應該被肯定.為什麼?三不五時,社會新聞就會傳出校園性侵害事件,其中受害者不乏幼兒園的幼童,令人心痛.大家也慢慢認識到:第一、這類性侵害事件的發生,加害人多半是熟人,而非陌生人.第二、性侵害的發生,不是立刻,而是經過逐步試探,軟土深掘,最後得逞.潛在受害者常是最乖巧、最聽話也最不懂得拒絕的人,加害人就是在尋找這樣的對象下手.因為即使不舒服,這類孩子也不會吭聲、不懂得表達或拒絕.一開始不會,接下來不會,受害了也不會. 父母也要學會尊重孩子所以,如果你要保護你的孩子免受傷害,別教出太乖的孩子.矛盾的是,我們希望孩子能夠配合指令,信任身旁的大人;一方面,又期待孩子別把大人對待他的方式,照單全收.怎麼做?當我們不斷提醒孩子保護自己時,更重要的是,身為孩子的照顧者,我們是否身體力行去尊重孩子——包括身體的感覺與情緒感受?我們可能會這樣教導幼兒:「穿內褲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能觸摸喔!」可是,當我們看到孩子好可愛,想親親他、抱抱他,捏捏他的臉,或拍拍他的小屁股時,我們是否顧慮到孩子的感受及意願?大多數的時候,我們不會想這麼多.然而,唯有孩子的主觀感受獲得重視,他才會重視自己的感受,也才有可能在被冒犯而感到不舒服時,第一時間表達或拒絕.有天早上,女兒起床坐在餐桌前準備用早餐.太太過去打招呼,摸摸她的頭,說:「早安,起床啦!」女兒很兇的說:「不要碰我啦!」太太被嚇了一跳,我也有些震驚.我和太太相視而笑:「怎麼一早就有起床氣,沒睡飽嗎?」女兒則是嘟著嘴,發出「哼、哼、哼」的聲音.我本想說:「摸摸頭又沒關係,你不喜歡嗎?」正準備伸手再去拍拍他的頭時(對,大人有時候就是這麼故意)我趕緊收手.我等她吃過早餐,心情較好時,告訴她:「剛剛我們摸你的頭,你覺得不舒服嗎?謝謝你願意表達,要我們不要碰你.這是很棒的,我們會尊重妳!」 人我界線要劃清我們和孩子相當親暱,每天親親抱抱是日常.但我需要提醒自己,任何時候,只要孩子表現出抗拒、閃躲或表達不舒服時,我就要立刻停止.進一步向她確認:「這讓你不舒服嗎?」並說:「謝謝你願意告訴我!」同時,當孩子弄痛我的身體,或者冒犯我時,我也會明確表達:「你這樣捏我,我感覺很痛,請你停止!」這是要讓孩子懂得人我界線,同時也示範如何表達自己的感受與期待.父母對孩子的尊重,會讓孩子也重視自己的身體及情緒感受;在受到不當對待時,正視自己的感覺,而能第一時間明確表達.熟人和壞人往往是同一人,請讓孩子知道,不論是誰,只要讓你感到不舒服,就可以拒絕,哪怕只有一點點;並從家庭生活中落實起,而不只是耳提面命而已.本文由<陳志恆諮商心理師>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延伸閱讀:有機會支配自己的生活時,哪怕只有一點點,都會比較有希望感別把父母的失望,與自己是否有價值劃上等號!讓孩子體驗挫折,但不是刻意折磨孩子甘願在關係中,就只當個搖錢樹?如何面對「不被需要」的失落感家長必修課題!心理師點出「5個教養方式」是把孩子的心越推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