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律師您好,我今年56歲,兒子與女兒都將近30歲了.我跟我先生都有正職的工作,也各自負責部分的家庭生活費用.幾年前先生外遇,他開始挑剔家裡的所有大小事,然後發脾氣以後就離家.如果回家,就會把電視打開,鬧得我無法入睡,要我自己開口離婚.不過,當時因為孩子不希望我們離婚,會變成不完整的家,所以我忍住了.但是這幾年我買了新房子以後,面對先生的外遇與冷淡,我開始思考要不要離婚的問題.孩子現在竟然說,離婚是我們的事,他們不想介入.面對每天女兒熱戀不在家、兒子忙工作,我覺得人生失去了方向,請律師開釋.=========施主,有能力開釋的人,通常是法師,不是律師.但,基於大嬸的個性,我還是忍不住開釋了.離婚向來就是兩個人的事,不是孩子的事.妳問孩子你希不希望爸媽離婚,是一件很沒有意義的事情.因為小孩如果未成年,答案一定是,我不要你們離婚,我要一個完整的家.小孩如果成年,他們就會翻白眼,忘記小時候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懇求你們不可以離婚的往事,不耐煩的說:「吼!你們早該離婚了.」而妳的心裡,這時候就會出現吶喊:「師爺,你給我翻譯翻譯,什麼叫做你們早該離婚了!老娘如果當年不是因為你們苦苦哀求,早就離婚八百次了!你們現在給我過河拆橋是怎樣?」然後呢?雖說人生七十才開始,但是妳也即將六十大壽,只能在自己的小小房間裡擺一個人的祝壽酒,而妳老公還沒空來.所以我才會說,如果妳不想要,想離婚要趁早,妳沒有非要一起到老.青春過了一半,還要為離婚感傷,隔天仍假裝自己毫髮無傷,何必呢?話說從頭,問題就在妳根本不應該為了孩子犧牲奉獻,該離婚就要離婚,大不了到法院爭取孩子的親權,何必為了孩子的意願委曲求全?孩子長大以後,要不就是怨嘆妳沒早點離,要不就是妳變成一個親情勒索的媽媽,動輒就是,「要不是為了你們,我早就怎樣怎樣如何如何了.」請跟我說一遍:「幸福的單親,勝過不幸的雙親.」孩子比妳還看得出來這場婚姻已經完蛋,他們只是沒安全感,所以才會不希望你們離婚而已.而且,多數時候大人們不願意離婚,只是因為自己還沒準備好,跟孩子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他每天外遇不在家,跟離婚有什麼兩樣?所以妳現在應該怎麼做?當然不是離婚,妳要知道,妳現在名下的房子,一旦跟妳老公談離婚,就得依法分配他一半.何必把錢分給對方,讓他去照顧第三者?這位施主,妳現在可以做的事情有下列幾個方向:1.培養一個有意思的興趣,讓自己工作以外的重心,慢慢挪移到這裡.2.不要再跟孩子詢問要不要離婚,這是妳的事情,自己要下決心.3.對孩子訴苦,說自己以前不離婚都是為了他們,這是很不道德的事情.孩子只會壓力很大,不會因此感恩圖報.4.要不要離婚跟孩子無關,但是跟勇氣有關,請跟梁靜茹索取.5.如果配偶有外遇,請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重點是「毋縱」,妳就這麼讓他外遇這麼多年,妳不覺得很沒意義嗎?6.如果有離婚的打算,請不要買不動產,因為離婚或過世時,配偶都可以取得一半.7.孩子離巢是正常的,如果他們快到三十歲還每天待在家,妳可能也會有很多煩惱.更不要期待妳家孩子會孟宗哭筍、臥冰求魚、彩衣娛親,生孩子不是為了有報酬,而是對新生命的期待.8.不要嘗試脫產,離婚前五年內無端過戶的財產,都可以納入財產分配.9.真的受不了,就先分居吧!如果對方不願意放棄財產分配而離婚,妳就認真的對他的外遇蒐證又提告,過一陣子他就會找妳談了.10.人生的方向,在於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情做,人生過了大半輩子,除了這個家,妳還喜歡什麼?本文由<呂秋遠>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延伸閱讀:24歲媽寶男從未自己買衣鞋,戀上已婚女飆髒話!律師道破:你只想找新媽治舊媽「走過的叫足跡,走不到叫憧憬」窮小子想翻身,律師勸他這樣做「媽媽需要妳懷念她,也需要妳忘掉她」喪母之痛難解,但不是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