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昨討論修正「國民年金法」,初審通過提高生育給付增至二個月,產婦一胎可領三萬六千五百六十四元的生育補助金,兩胎以上則按比例增付.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曲同光表示,若草案順利於本會期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初可望實施. 立院昨初審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提高生育給付至二個月,最快明年初產婦生一胎可領三萬六千五百六十四元的生育補助金,兩胎以上則按比例增付. 曲同光說,考量到現行的軍保、公保、勞保的生育給付皆是一胎兩個月,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應根據公平原則,從現行的一個月提高到兩個月,也有鼓勵生育意義. 目前國保投保人數約三百六十萬人,一年約有一萬八千人申請生育給付,若以按月投保金額一萬八千二百八十二元計算,一年支出約三點三億元.若提高生育給付至兩個月,政府一年支出逾六點五億元,對國保財務影響有限. 曲同光說,現行國保生育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的月投保金額發放一個月,若是雙胞胎或第二胎以上者,則以比例增付,例如雙胞胎給付兩個月、三胞胎給付三個月. 不過,若是被保險人同時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必須擇一請領.例如國保被保險人分娩,其配偶為農保被保險人,並已請領農保生育給付,則國保被保險人不得以同一生育來重複請領國保生育給付. 立委陳節如指出,現行法規有漏洞,欠繳國民年金者,生產時只要補繳一千元,就可以請領一萬八千多元的生育給付,經追查發現,過去已有一百八十八件欠費者利用法規漏洞而領走生育給付,總金額達三百零八萬元,這次修法必須一併修正. 曲同光說,國民年金開辦七年來,確實發現該情形,去年已修改分期付款辦法,從一期一千元調升至六千元;且修法後國保欠費者,仍可採用分期付款或延遲付款,但至少要繳交國保生育給付的五成,也就是一萬八千二百八十二元,才能請領給付. 原文出處:聯合新聞網更多的新聞就在﹝聯合新聞網﹞※ 本文由<udn>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