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婦女節,藍營立委順勢提出婦女權益相關修法,立委李彥秀擬推動「勞基法」修法,將法定產假周數從八周提高至十四周;立委王育敏也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草案,未來父母可因天然災害或傳染疾病,請有薪的家庭照顧假. 為營造友善幼托環境,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上屆會期,曾提出「延長產假至十二周」修法.李彥秀指出,國際勞動組織公約曾建議,產假延長為至少十八周,但台灣目前產假周數,仍停留在工廠法時期的八周,不利於營造友善生育環境. 「提高生育率不能只靠發放津貼」,李彥秀主張修改勞基法,女性勞工分娩前後,應給予十四周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給予八周產假.多出的六周產假薪水,雇主與政府負擔比率,則待勞動部與相關團體討論. 另外,有鑒於流感疫情延燒,王育敏也提案修改性平法第廿條,讓請假在家照顧子女的父母,也能享有部分支薪待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雅芬表示,國際勞動組織公約所訂定的十四周產假規定,是從照顧母體及新生兒健康角度出發,台灣若將產假與育嬰留職停薪假合併計算,福利不會比其他國家少.大陸雖有十四周產假,但沒有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我國在國際上觀念還算前面」,勞動部將邀勞工、婦女團體、衛福部及醫療專家學者討論. 延伸閱讀:必看!2016全台完整「生育津貼」及「育兒補助」 原文出處:聯合新聞網更多的新聞就在﹝聯合新聞網﹞※ 本文由<udn>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