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看新聞,一個四歲的女童在路上失去了她的生命.同樣是母親,覺得心好痛.覺得氣憤又難過,眼淚掉了下來.這個社會怎麼了? 這個社會怎麼會連一個四歲的孩子都不能好好保護. 看以前的案子,一審二審再審,浪費那麼多社會資源,最後說因為兇嫌有精神問題,在押期間表現良好有教化的可能,有悔意有跟家屬道歉,然後殺害幼童就可以輕判?! 家庭教育出了問題,社會系統失效,法律又不能制裁. 爸媽,只是想要一個安心居住、陪伴孩子成長的環境,孩子,只是想要一個平安長大、快樂開心遊玩的環境.平安長大是最單純也最難的願望嗎? 社會自由民主很好,提倡人權也很好,可是剝奪人權的人還有資格談人權嗎?太可惡了! Facebook粉絲專頁,請搜尋「木工太太Tracy的育兒生活」https://www.facebook.com/Mrs.woodwo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