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yingYangflickr 青春期的孩子好像是天生的反對黨——父母要他這樣、他就偏偏要那樣;告訴他這個不行、他卻一定要以身試法···似乎就是要以“和父母做對”來護衛並彰顯自己的主權,使得父母無論是動之以情或是訴之以理、是好好說還是大聲罵,青春期的孩子似乎都不為所動,讓父母忍不住想罵他:你,怎麼這麼“叛逆”?! 所謂的“叛逆”如果是不聽別人的話、堅持自己主觀的意見和看法,那麼為人父母在生活中,都會碰到配偶、親戚、朋友、同事等與我們意見相左,也不乏經常會氣餒於自己改變不了別人那些自以為是的愚蠢想法或主張,於是我們多半就算了,因為那是他的問題,當然也絕不會去罵他們:你叛逆啊!? 所以說穿了是父母心態、觀念的問題.因為覺得孩子無知、不懂事,或是經驗不夠、能力不足,特別是認為自己有權力、更有責任教導孩子的言行、想法需符合“規範”(而規範往往等同於己意),使得孩子在漸漸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時,卻發覺面對父母的要求既不能打折(因為父母說的才是對的),與之溝通也沒有彈性討論的空間(因為怎能聽任孩子錯誤的想法?!),那麼乾脆就“拒絕往來”才能捍衛自己的權益、保護自己不要被改變. 父母不妨想想,我們怎麼和與我們意見不同的其他大人溝通?!多半是提供以往的經驗、說明自身的觀點和想法、建議對方可以怎麼做之後就悉聽尊便了.結果反而因為保留給對方自行考慮、思索的空間,特別是尊重對方對自身事務有選擇、決定的權利,而能既不傷彼此的關係和感情,又能促使對方願意斟酌、考慮我們的意見,甚至最終還採用了我們的建議. 所以父母應該像是對待其他成人般地給予孩子尊重,特別是針對青春期的孩子,這才是“以退為進”的高招——父母可以提供自己的經驗、想法給孩子參考,然後就放手讓他自行考量後果並決定自己要怎麼做,只要他的決定沒有危險性、也不影響其他人的實際需要,那麼藉由一次又一次行為後果的承擔,孩子就能累積經驗、做出更明智的選擇,也能主動修正自己的行為、成為更貼近父母教養期待的人. 否則親子間總是界限不明、權責不分,只會使得彼此雙方衝突不斷,日積月累下,難怪父母只落得氣急敗壞、束手無策地對著青春期的孩子罵他叛逆而已了. 李顯文老師輔仁大學企業管理系畢業,17年諮商輔導經驗,歷任:吉隆坡關懷輔導中心、怡保心燈輔導中心諮商協助員,現任「高效能父母學(父母效能系統訓練)」資深領員.本文來自李顯文老師部落格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