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abaymarrie 我在初懷老大的時候,從不少懷孕及育兒的書籍裡,就得知音樂能夠陶冶及穩定孩子的個性,於是我立即去買了幾卷古典音樂的卡帶,打算每天只要在家,就像背景音樂般的一直播放著,以確保自己能長時間浸淫在樂聲中,使得腹中的寶寶因此而受益. 只是這項行動,斷斷續續進行了不到半個月就不了了之,因為我對於古典音樂本來就沒什麼興趣,經常音樂停了、也不記得翻面再播,或者當我閱讀還是需要思考時、還會嫌播出的交響樂太吵···因此孩子還沒出生,我就隱約理解到——做為我的孩子,要能得益於音樂的熏陶、或是成為什麼音樂家,應該是天方夜譚的事情吧>_<?! 然而,換作一個本來就熱愛音樂的父母,絕對不必為了什麼胎教、或是栽培孩子的重大理由,只因為自己喜歡,就會讓生活中處處充滿了音符與旋律,那麼就算孩子未曾遺傳到任何一點的音樂細胞,也絕對可能因“日久生情”而愛上音樂的. 所以對於不少父母表示:一直努力想提供孩子好的、卻是自己所缺乏的東西,就因為不希望孩子會因父母的好惡或不足,便失去了獲得及擁有的可能,卻發現孩子似乎並不領情、更遑論能培養出興趣,難道真的——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孩子只會打洞嗎? 我的經驗和想法其實都傾向認同——父母無法給孩子自己都沒有的東西!除了上述所說的理由:因為父母很難為孩子營造一個自己都“沒感覺”的環境,以至於孩子就很難耳濡目染,更重要的是:父母若不能與孩子分享自己對這項事物的熱情和感動,那麼既無感受又沒溫度的給予及提供,是難以觸動和改變孩子的. 父母當然可以、也應該提供孩子許多接觸新事物、以及培養個人興趣的機會,但孩子是否真能對哪項事物產生好感及興趣,關鍵往往不在於父母是不是夠努力地讓孩子愛上它,而是自己是否能先對它有正面的感受,然後再將這份美好的感覺和孩子一起分享,否則父母倒不如退居一旁,讓孩子多親近和跟隨對某項事物充滿熱情的老師(或其他大人),因為孩子需要有能讓他“有感覺”的大人的引導,才容易促使他對於美好的事物產生出興趣啊~ 李顯文老師輔仁大學企業管理系畢業,17年諮商輔導經驗,歷任:吉隆坡關懷輔導中心、怡保心燈輔導中心諮商協助員,現任「高效能父母學(父母效能系統訓練)」資深領員.本文來自李顯文老師部落格授權轉載